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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9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我省自2014年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从每人每餐3.7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元。据统计,2016年全省全年享受营养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25万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2.5亿元。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运行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自2005年我省率先实行“爱心营养餐”计划以来,先后制定了《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形式、就餐方式、资金管理以及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各方面均作了详细、明确管理的规定与要求。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各自特点细化了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制度保障。省教育厅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另一方面,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营养餐提供情况等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重点内容。

  (二)强化保障经费确保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保障,每年根据享受人数和应资助金额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足额安排。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预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第二年再进行结算。省财政对市县的补助标准分档进行补助。2016年,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为2.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6亿元。我省部分地方在财力允许的情况,全面实施中小学免费午餐政策,如桐庐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基本午餐补助工程”,将营养餐的受益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段学生,并将标准提高到每生每餐5.5元。

  (三)运用信息手段确保阳光、公平、公正。按照“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的目标,一方面,全省各地每年均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认真、准确界定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学生;另一方面,通过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对资助对象基本信息和资助内容进行及时录入和更新,实现资助信息的精确、动态管理。同时,建立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月报表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校也建立了学生资助信息档案库,包括受助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汇总表、资金发放签字表等,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近两年,我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进、完善中小学食堂信息化工作,将网上采购、可视食堂、智能餐盘、服务APP等现代技术应用在中小学食堂信息化建设中。2016年,在省后勤协会和省膳食营养专家委员会的支持下,充分利用社会、企业、教育多重资源,研发了中小学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该平台是在互联网背景下建立的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充分体现育人为本的理念,发布《省中小学膳食供应标准》、《营养标准》、《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整合学生选餐、学校采购、企业配送、部门监管和信息公开等业务流程,全面推动中小学饮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严格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要求。按照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把食品采购,选择“放心店”、“示范店”作为定点摊位购买货物,大宗食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确保货源质量;规范烹制环节,完善食堂卫生制度,营养餐样菜实行24小时留样观察,确保营养餐烹制过程安全、卫生、有序;营养餐趁热分发,学生就餐实行一人一份,分餐食用。各校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采购、烹制、炊具消毒、用水等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建立食物中毒和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处置,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学校稳定。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通过教育网等途径上传、下发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主题班会、宣传资料和印发《告家长信》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质内涵,普及食品安全防范知识,让师生知法守法,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五)通过“阳光厨房”建设推动学校食堂改造升级。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围绕坚持“服务民生、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法”原则,将实施“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列为我省十大民生工程。各地根据《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的要求,制订并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中小学餐饮食品加工操作环节可视化、监管方式信息化、社会监督透明化、加工流程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截止2016年底,我省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

  (六)完成营养改善计划评估现场调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全国营养办《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评估现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我省开展现场评估和问卷评估,现场调查评估有桐庐县和龙游县,问卷调查11个县,所涉学校72所、近千名调查对象。调查组向受益学生、食堂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进行了现场询问和问卷调查。调查反映社会各界对我省营养改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较高评价,认为我省各地营养改善工作政策执行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应有尽有、应助尽助。

  二、明年工作思路

  1、继续推动智慧后勤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后勤大数据,为中小学校营养餐工作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更规范的服务。

  2、提升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争取出台我省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方案,并在部分公办学校率先实施。继续实施学校用餐民生工程,逐步试点推扩中小学“阳光饮食”工程。

  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地方试点县营养餐用餐标准每生每元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给予每生每元2元奖补的规定,确保中央资金落实到位,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地方奖补机制。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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