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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9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6年,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及全国学生营养办的决策部署,各试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试点学校精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取得新成效。省政府在“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广元市苍溪县李波同志在“全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闻发布会上做典型发言。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省119个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其中国家试点县61个、地方试点县58个,实现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县及待遇县、革命老区县全覆盖,同时我省还将民族地区县城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地方试点。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1212所,其中国家试点县5029所、地方试点县6183所;受益学生353.32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县122.63万人、地方试点县230.69万人,做到应吃尽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2.9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6.73亿元、省级资金6.21亿元。2016年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每生每天4元,资金落实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安排部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一是将营养改善计划列入省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并作为省教育厅春、秋季开学检查重要内容,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进行目标考核。二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整改不足之处,增添工作措施,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各试点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和措施;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食品安全校园行、学校食堂开放日、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安全科普书籍发放等活动,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及教育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金的划拨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及时下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做到中央奖补资金及时拨付,省级补助资金按时下达。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商财政厅同意,对仪陇县保平镇小学挤占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仪陇县营养改善计划结余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按照规定收回2012-2013年结余资金2060.63万元。

  (四)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供餐环境

  各地按照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规划(2011—2015)要求,抓紧食堂建设进程,全省累计完工学校5797所,占批复学校数的100%;累计面积1998770㎡,占批复面积的100%;累计土建投资347188.9万元,占批复土建投资的100%。较好的改善食堂就餐环境,扩大食堂供餐的比例,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今年3月和12月,各地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统一部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内对我省受益学生进行勾选(认定享受学生学籍信息),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进行动态管理,从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行为,为资金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六)大力推进“阳光校餐”,辐射周边学校食堂

  对11个国家“阳光校餐”工程试点县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实时展现。同时,积极发挥“阳光校餐”工程试点县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周边试点县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共同提高。

  (七)加强营养监测,提高营养水平

  5-10月省学生营养办配合省疾控中心在成都、甘孜、阿坝、凉山等市(州)举行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专题培训,督促各地加强营养监测,落实健康教育时间,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压力大。随着试点县学校对外承包经营食堂逐步收回自主经营,各地财政压力日趋增加。一是“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4元,地方财政承担比例增加;二是食堂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等资金需求增加;三是食堂供餐学生逐年增加,聘用的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进一步增加;四是食品采购、储存困难,运输成本增加,特别是甘孜、凉山、阿坝州等试点地区。

  (二)实名制系统不能勾选的无学籍学生较多。一是部分地区存在未满6周岁到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这部分学生没有注册学籍;二是部分学生信息错误或者重名(藏族学生居多),属于问题学籍;三是部分学生因休学提前复学,学籍暂未处理;四是部分学生正在转学处理中,转入学校又无法勾选。2016年秋季我省实名制系统不能勾选的无学籍学生26499人。

  (三)营养改善计划历年中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按照《关于填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50号)要求,商财政厅同意,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总,2011年至2015年,全省未统筹的结转结余资金共2.25亿元,其中:2011-2013年结余资金1.17亿元,2014-2015年结转资金1.08亿元。

  四、有关建议

  (一)建议国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实施食堂供餐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给予奖补,缓解地方财政筹资压力。

  (二)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实名制学籍系统录入相关政策规定,并协调学籍系统管理部门加快学籍办理进度。

  (三)建议财政部、教育部按照财预〔2015〕15号文件规定,对2011年-2015年营养改善中央结转、结余资金,特别是地方未统筹使用的资金,提出明确的处理办法。

  五、2017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的学习培训工作,全方位提升工作责任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我省营养改善资金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办法。三是继续做好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有效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防止滞留、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三)加强食堂建设,提高膳食营养水平

  督促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力度,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继续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同时,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适合本地学生营养需要、口味需要的多种营养食谱,确保学生成长所需的营养膳食平衡,由吃得饱、吃得安全,全面向吃得健康、吃得营养转变。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认真做好秋季学期专项督查和群众监督举报问题的查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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