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9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6年是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规范实施的关键一年,陕西省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目标,加强行政推动和调研督查,出台《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着力构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长期有效和规范科学实施的长效机制。截至2016年10月底,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省107个县(市、区)8066所学校,受益学生229.5万人。全年中省共投入膳食补助资金12.96亿元,其中下达中央资金9.3亿元,省级投入3.65亿元。4年来的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表明,2015年和2012年相比较,我省农村学生的身高、体重明显增加,贫血率明显下降,学生营养不良状况明显好转。今年4月26日和11月10日,陕西省先后在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银川座谈会、第四届国际学校供餐与学生营养改善研讨会上应邀做大会交流发言,陕西的做法受到了教育部、全国学生营养办领导和与会专家及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工作统筹力度。针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既定目标完成后地方责任落实不力、加餐覆盖面较大等工作实际,2016年9月1日秋季学期开学伊始,省政府在商洛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银川座谈会精神,重点安排部署制约我省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的食堂供餐和地方责任落实问题,庄长兴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分管副市长和教育局长参会。会后,省学生营养办又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39号),要求各地迅速贯彻落实中、省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配餐中心)供餐模式,坚决杜绝采用购买火腿肠等保质期较长的小食品一发了之的现象,努力解决学生厌食浪费、家长投诉埋怨、社会不理解状况,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有效实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市、县政府积极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宝鸡市在凤翔县召开了以“交流经验、研讨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为主题的现场专题座谈会;西安市、咸阳市等相继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现场推进会,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交流学习,安排部署本地实施工作。渭南市全市10个县(区)均为地方试点县,通过追加资金等多种方式在2016年秋季开学实现了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除临渭城区的36.29万学生全覆盖。榆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坚决杜绝学校以采购干馍片、火腿肠等充当学生早餐和午餐,全力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二)加大学习调研力度。针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较多且食堂基础设施设备薄弱,已运行的配餐中心效率不高等共性问题,为准确定位我省现有配餐中心的运营模式,探索解决其目前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性推动其更好的服务于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这一大趋势,一是2016年3月21日-25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组织宝鸡、榆林、延安、商洛、安康5市教育局和城固、略阳、靖边、凤翔4县教育局营养办相关负责同志共13人,深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和普洱市西盟县实地参观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下发各地,收效良好。为更好的指导实际工作,商洛市营养办6月份组织各县区营养办同志赴四川省邛崃市考察学习,学习邛崃市在推行后勤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的经验,指导县区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大调研力度,着力形成指导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省学生营养办依托陕西省2015—2016年度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陕西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安全管理与实施策略研究》,成立专题课题组,组织课题组历时14天对陕南、陕北及关中地区的7市14县(区)的37所学校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30余次,发放并回收市、县、校问卷调查表4种467份,涵盖各类信息及数据35种221个,采集信息量达83980条,发放并回收师生问卷表13000余份,采集信息量近20万条,全面深入调研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形成了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及管理办法,目前《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陕西省教育厅2016年第17次厅务会议通过,正在报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营养改善计划进入新的提质增效的新阶段,督促各项政策制度和要求落实到位是关键。省教育厅一是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陕西省双高双普县、陕西省教育强县创建指标和春秋学期开学检查内容中,通过政府督导、厅领导带队专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实地督促等方式予以推动落实;二是以省政协月度协商议题“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调研为契机,深入西安、铜川等地试点学校,重点检查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填报、资金安排与管理、学校食堂供餐和配餐中心建设运行、“阳光校餐”项目实施等情况;三是5月30日至6月2日,省学生营养办以国务院教育督导组专项督查陕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为契机,组织力量深入县区和试点学校,检查督促年初推进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针对国务院教育督导组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整改意见精神,省学生营养办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梳理分析,立即责成县区督促整改落实。结合各市的自查报告和县区开展的全面检查来看,全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制度都能得到有效落实,在食堂从业人员配备、日常检查教育宣传等方面都能创新做法,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阳光校餐”共有9个国家试点县的383所学校每天上传图片和资料,运行良好。宝鸡市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市近四年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中省和市县各级资金的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找出原因,防控了结余资金沉淀,保障了资金安全。渭南市分别在春秋两个学期,用40多天时间,抽查12个县市区45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督办通知6份,有力提高了县市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质量。

  (四)加深学习培训力度。为深入贯彻好、学习好新《食品安全法》,陕西省紧抓《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各地的落实工作,同时积极制定《陕西省2016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布《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增强主动性与前瞻性,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运行。宝鸡市全年市县级培训约2200余人次,其中市级今年培训达300余人次。渭南市在6个县市区组织召开6场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现场观摩教学”研讨推进会,培训60多名学校校长和150多位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榆林市组织全市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新食品安全法》知识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人员占参试人员的95%。汉中市西乡县投入50余万元为38所学校建成校园食品快检室,并进行了操作培训,自10月份启动了校园食品快检工作。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全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五)加快食堂供餐力度。为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的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陕西省在完成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规划任务的基础上,2016年,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新建改造学生食堂(餐厅)5.37万平方米,同时通过督促检查、双月报等形式,推动学校食堂加快建设进度并及时投入运行。从全省来看,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共计4889所农村中小学校通过学校食堂方式供餐,占农村中小学总数的比例为60.6%,较去年底的55%提高了5.6个百分点。渭南市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资力度,改扩建学校食堂,至12月全市学校食堂供餐比率由2015年的29%提升到42%,增加13个百分点。商洛市将市县区原用于营养改善计划的3871万元全部用于食堂建设奖补,不因中央财政全额保障而使原有市县区配套资金产生“挤出效应”,全市学校食堂供餐率达97.21%。汉中市勉县自主研发了学校食堂出入库管理软件,通过数据录入电脑实现出入库在线监管,较好的实现了学校食堂规范化运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是陕西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运行的关键一年,但是由于各市县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忧,不容回避。

  一是学校食堂建设任务较重。学校食堂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陕西在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县区全覆盖后,地方试点县多达64个,因中省财力投入、基础建设、县域经济等差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依然较低,全面实现食堂供餐困难依然任重道远。部分国家试点县山大沟深,村小和教学点多且路途遥远,学生人数较少,学校没有食堂,也没条件提供完整午餐,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历史原因导致食堂承包太多,一时难以收回自管自办,全面实施食堂供餐目标尚未实现。

  二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由于学校没有专门的工勤人员编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临时聘用人员,人员流动性大,待遇、社保等难以得到有效保证,且总体素质不高,给学校食堂供餐、营养膳食食谱制定和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带来诸多问题。

  三是临时性兼职性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目前我省还有近一半县(区)没有常设营养办和专职人员,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工作大都由县(区)教育局计财、安全等科室的同志兼任,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长远实施。

  三、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陕西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陈宝生部长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省部签字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全力开创陕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办法》为依据,强化各部门、县区政府的地方责任和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加强各级学生营养办和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地方配套投入,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加强督查。以定期通报和加强督查为抓手,督促市县加快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建设,重点对食堂供餐率低、工作粗放县区进行实地检查,切实改变学生厌食、家长埋怨、社会不理解等现状。

  (三)加强指导。依托省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省学生体育协会营养与健康分会等平台和资源,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学习交流、培训研讨、营养膳食知识普及等力度,切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施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四)加强引导。开展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示范县(区)和示范学校评选,感恩征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有关方面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责任编辑:忠建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