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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9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6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教育部制定印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安全第一、注重营养”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国家试点以外的嘉峪关市和28个非连片特困县(市、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2016年,我省继续顺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064所,学生184.1万人。

  (一)及时拨付专项经费,强化资金使用监管。2016年共安排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7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95亿元,省级财政1.67亿元,市县财政配套1.11亿元,补助资金于2015年11月提前下达各市(州)和省财政直管县。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12〕34号),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全部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县财政特设专户,纳入国库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没有出现克扣、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等情况。各县(市、区)收到经费文件通知后,根据学生人数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并拨付到学校,保证营养餐正常供应,结余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滚动使用。

  2016年3月,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的工作安排《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我们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全部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进一步核实了受益学生数,防止了套取和冒领专项补助资金等行为,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经费的有效监管和规范使用。

  (二)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我省各县(市、区)严格落实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管理制度。对米、面、油、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实行招标采购,对蔬菜、水果等实行定点采购,为学生营养餐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食品来源。在供餐形式上,以学校食堂供餐形式为主,覆盖学生总数的68.7%,供餐内容为营养早餐和课间加餐。县(市、区)营养办按照《西北地区学生营养食谱》,结合当地学生体质和饮食习惯,以学区为单位制定一周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杜绝一切隔夜剩菜、凉拌菜、四季豆、豆浆等高风险食品进入学生餐桌。所有试点学校成立了由校长、老师、家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营养餐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饭菜价格、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实行动态化管理,保证供餐质量。

  我们鼓励各地探索实施新的供餐形式。定西市陇西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周更新食谱内容,调节供应品种,由县政府购置配备车辆,以农村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为圆点,向周边5公里以内的小学和教学点提供营养餐,有效地解决了偏远贫困山区学生营养餐供餐难的问题,得到了当地师生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庆阳市环县实施“农校对接”,学校食堂所需原料均来自当地农产品,既从源头上保证了营养餐食品安全,又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在供餐品种上,该县提出“6个1”工程,按每人每天达到1杯热牛奶、1个热鸡蛋、1个热馒头、1碟热小菜、1碗热稀饭、1周1顿肉菜的标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吃得营养健康。

  2016年6月,教育部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提出了食堂供餐比例较低的问题。我省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随即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督查反馈的问题为导向,以实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为契机,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整体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食堂供餐学生比例。我们要求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有食堂的学校必须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没有供餐条件的村小或教学点,除采用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供餐模式外,可参照“陇西模式”向学生供餐。同时,我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我省边远山区和规模较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入力度,争取在农村较小规模学校完善食堂建设。

  (三)严格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省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在下乡调研和检查中逢校必进,逢校必查食品安全。试点学校均认真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和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全,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都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加入和运用了食品电子追溯平台。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四)配置食堂设备,改善学校供餐条件。2016年4月,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县(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结余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与2016年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进行清算,根据结余资金核实情况,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收缴了5年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余资金4.9亿元。6月,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我们商财政部门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为全省567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有食堂的学校,配送食品留样柜、单门蒸饭车、热风循环消毒柜等22个品种的厨具设备164.1万件,有力改善了试点学校的供餐条件。

  (五)积极做好公开公示,保证计划实施阳光透明。我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均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对外公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文件、组织机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举报电话等信息;学校均设立公示栏,将一周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等信息对外公布,做到“公正、公平、准确、便民”。

  按照中国发展研究基金的要求,我省永登县、榆中县、华池县、合水县、陇西县、岷县和康乐县继续做好“阳光校餐”项目,专人专责,利用手机软件,每天按时将营养餐价格、种类等内容上传至阳光校餐大数据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六)广泛宣传政策,普及营养膳食知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工作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这项党的惠民政策,培养强化农村群众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和感恩意识。试点学校为学生营养膳食知识安排宣讲课时,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营养膳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试点学校还开展以“食育”教育为主的营养健康教育,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参与分餐,参加校园种植、养殖基地劳动,培养学生崇尚劳动、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平凉市崆峒区编印了《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向学生、家长、老师和食堂从业人员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饮食习惯、食物中毒处理等营养科学和卫生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计划规范运行。甘肃省政府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量化指标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省教育厅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省级财政、审计、卫生、食药等有关部门均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覆盖资金使用、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营养监测等主要环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定人定岗定责,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016年4月,审计署驻兰办、甘肃省审计厅对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专项资金预算和支出均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第九教育督导组对我省计划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甘肃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副省长郝远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部署落实整改。12月,我们进一步强化常规工作督查,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等情况,组织开展了市(州)对调交叉检查,并要求相关县(市、区)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学校食堂数量仍然不足。我省58个国家试点县中有43个是国贫县,偏远山区农村学校和较小规模学校多数没有食堂,对于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学校食堂运行成本较高。受物价等因素的影响,学校食堂运行成本逐年上涨,尤其是边远干旱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学校,食堂公用经费支出比例逐年增长,影响了学校其他方面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落实困难。我省贫困地区县级政府财政收入规模极为有限,解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还存在一定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建设及厨具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三级分担。

  (二)建议教育部加大对西部农村边远干旱山区学校调研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解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加学校食堂运行成本的问题。

  (三)建议中央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编制问题,并对落实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情况给予一定奖补。

  (四)为解决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同校不同政策待遇现象,建议中央出台政策,将农村幼儿园学前教育幼儿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四、2017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督促市(州)、县(市、区)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协调省政府督导室督查按照1:100比例配齐食堂炊管人员的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直各部门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组织省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召开一次视频调度会或现场推进会,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均衡开展。

  (三)探索供餐新模式。对各市(州)、县(市、区)建立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的情况进行调研,推动《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完善。学习贵州省黔西南州营养餐“农校对接”,探索建立中小学食堂食品配送中心,逐步形成集约化的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讨平凉市“校企合作”、建立中小学食堂食品配送中心的方式。

  (四)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配合省卫计委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组建专家团队,对监测学校的选择、监测指标和时点、评估内容等方面认真研究,及时跟踪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并开展实地监测,形成内容详实的评估报告,总结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四年来取得的成效。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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