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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快报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副司长马文华带队赴新疆
及兵团督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第32期(总第32期)

2012-07-27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2012年7月3日至6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副司长马文华带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伽师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四十一团、伽师总场督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督查组听取了自治区、兵团、喀什地区和农三师学生营养办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疏勒县八一爱民小学、巴仁乡第一中学、伽师县夏普土勒乡中心小学、农三师四十一团中学、农三师伽师总场中学等5所中小学,召开了4场由家长、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查阅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有关档案资料。

  督查组对自治区及兵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从食品原材料购买入口开始,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流通、加工、配送和分发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在供餐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正确处理。二是加大食堂建设力度。要统筹利用各种资金,加大试点学校食堂建设力度,增加食堂供餐设施设备,保障食品储存安全,使试点学校食堂建设能满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标准。三是科学指导营养供餐。要科学制定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内容和食谱,丰富供餐食品种类,合理安排就餐时间,对试点地区教师、学生及家长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科学营养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四是按政策落实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地方政府要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相关资金,解决好食堂建设及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及待遇问题。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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