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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

2015-07-07 来源:督导办收藏

  近日,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学生家长给教育部领导写信,反映他们所在的农二师三十二团义务教育学生没有享受到学生营养补贴。对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答复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重大惠民政策,以提高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为重点,包括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

  2.国家试点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不含县城)的农村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9个团场。到目前为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41团、42团、44团、45团、46团、47团、48团、49团、50团、51团、53团、224团、伽师总场、红旗农场、托云牧场、叶城牧场、东风农场、皮山农场、一牧场的3.74万学生已享受到营养补贴。

  3.国家积极鼓励各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具体实施范围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地方试点。

(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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