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4〕1号
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学生营养办:
为掌握各省2013年项目安排情况并为填报进度报表打好基础,请各省于1月15日前将2013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中央资金(含2012年提前告知资金和2013年追加资金)项目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工程(学校食堂建设)管理软件”进行补录,并将各省下达资金文件传真至010-66097625。
请各地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认真据实填报,省级教育部门要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010-66096351。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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