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位于宁夏东南部边缘,六盘山东麓。现辖3镇9乡,156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6.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5万人,占89.5%;回族7.87万人,占30.0%。近年来,彭阳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农村学前教育机制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两项试点工作,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突出抓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和师生诚信教育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为彭阳教育带来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彭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于2011年秋季在两个乡镇中心学校和一个教学点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2012年春季在全县167所小学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在1所农村中学先行试点;2012年秋季,实现了全县农村173所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目标,惠及学生17333名。2013年,彭阳县荣获全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先进县”。
彭阳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3+1”供餐标准,即在落实国家3元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宁夏财政补助1元,按照每周“三荤两素、天天不重样” 模式,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2011年至201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先后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3106.8万元,其中:2011年秋季学期自治区财政下达试点专项资金75万元;2012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1234.35万元,自治区下达专项资金411.45万元;2013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1039.5万元,自治区下达专项资金346.5万元。在做好午餐的同时,继续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2010年至2013年自治区财政先后下达营养早餐专项资金1294.28万元,其中2010至2011学年度下达391万元;2011至2012学年度下达450万元;2012至2013学年度下达314.28万元,2013年秋季学期下达139万元。在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同时,区、市、县各级财政先后下达专项资金129.66万元用于陪餐教师补助资金,其中:自治区财政下达57.76万元,固原市财政下达22.64万元,彭阳县财政下达49.26万元。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首要条件。彭阳县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先后利用自治区下达的营养改善计划基础设施改造资金1472.1万元,维修改造了173所农村中小学生食堂(伙房),维修改造面积8230平方米,按照基本满足学生供餐并保证冷藏、加工、消毒、饮水等需要,统一采购配置了厨房设备、学生餐具及饮水设备,为学生就餐等提供基本条件。同时,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解决急需,坚持标准、因地制宜”的建设要求和“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建设原则,严格食堂建设专项资金监管。2012年,投入160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480万元,建成了10个学生食堂、面积8440平方米;2013年投入170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323万元,开工建设47个学生食堂、面积8517平方米,使学生食堂逐步达标,满足学生就餐的基本需要。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安全风险高。彭阳县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食品药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原料供应商主体的资格专项审查,并与供应商签定原料供应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有效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彭阳县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学校各层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饭菜质量。坚持学校食堂以服务学生为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同时,县教育主管部门把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综合目标管理,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考核细则,分年度进行考核,采用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内部督查与外部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督查,统一为实施学校制作配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标志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彭阳县监察局监督举报为0954-7012359、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监督举报为0954-7012506,在监察、教育等部门设置电子信箱和意见箱,信箱地址:nxpyxyyb@163.com,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管理,彭阳县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核拨两条线”制度,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算系统”,专门用于核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核算及时、准确、安全。
彭阳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两年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学生受益,家长满意,政府放心。同时,学校不失时机的对学生进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学生营养水平明显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通过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档案,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对存在的营养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营养干预,确保营养膳食均衡,营养搭配合理,学生体质明显好转,体重同比增长较快,学习精力充沛,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学生行为习惯日益规范。通过集体共进营养餐,学生养成了文明就餐、遵守秩序、饭前洗手、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学生按照自己进食量领取饭菜,也养成了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好习惯。同时,在“两免一补”、“营养早餐”基础上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使学生更深切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信念。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两年中,彭阳县广大干部和教育工作者深刻的体会到:
明确工作思路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先决条件。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彭阳县确定了“1654321”的工作思路,即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一套制度”;严把食谱制定、原料采购、原料贮存、烹饪加工、食品留样、学生就餐 “六个环节”;坚持学生人数、供餐食谱、原料价格、补助经费、监督电话 “五个公开”;实行食堂持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原料出入库台账、档案管理“四个统一”;组建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食堂从业人员“三个队伍”;确保食品和资金“两项安全”;达到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一个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保证。彭阳县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四大机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制,全程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的同时,增设1名专职副校长,专门负责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大资金投入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坚实基础。彭阳县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00多万元,招聘食堂从业人员400名,并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水、电、煤补贴长效机制,保证了学生食堂正常运转。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米、面、油、鸡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进行定点采购。制定完善了学校食堂操作、食品留样等14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使食品加工、储藏、检验、就餐等环节实现了规范化操作。
注重宣传引导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通过新闻播报、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认真回复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管理,形成了全县上下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督查考核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了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的专职监督职责,加强对食谱制定、食品安全、账目公开等环节的监督。同时,在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各乡镇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有序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突出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强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彭阳县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好、实施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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