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确保在阿尔山市开展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阿尔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有3所,其中2所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533人。其中:五岔沟学校400人、白狼小学49人、明水小学84人。自2012年 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共接收中央专项资金48万,累计支出 33.8万元,结余14.2万元,结余资金全部滚动用于下一个月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自治区拨付我市营养改善工作经费8万,全部用于购买食堂炊具、厨具等设备。
(二)营养餐工作落实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按照区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就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现状和学生在校膳食情况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对计划实施中涉及的组织领导、职责划分、供餐方式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堂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出台了《阿尔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方案》,《阿尔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并上报区盟相关部门。各相关学校也根据校情学情,制定了学校实施方案。
二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卫生、财政、药监、审计、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阿尔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供餐方式和流程,设立专项管理人员,保证计划实施的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生实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落实了供餐验收、储存、组织学生就餐、台帐档案、食品安全等专项制度,规范了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四是制定了《阿尔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举报、口头举报、书信(函)举报等形式向监督举报受理机构进行举报。
五是制定了《阿尔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制度》,成立了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直接参与周食谱(数量和价格)的制定,在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监管方面发挥了作用。
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做法
(一)制定营养改善计划推进时间表
阿尔山市于2011年12月-2012年3月,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和制定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3月,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机构。2012年3月-2012年9月,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统计和食堂学生相关制度的初步制定。 2012年9月1日,进行供餐企业招标,签定供餐合同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供餐工作。
(二)科学确定供餐方式及供餐内容
我市白狼小学、明水小学实施企业供餐,供餐内容为牛奶+鸡蛋(面包、水果等),食品由统一配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营养办工作要求,我市五岔沟中小学已于2013年9月实现学校食堂供餐。供餐内容结合学生营养实际需要和季节时令特点科学制定。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校统一实行学生完整早餐的膳食补助计划;按照每餐3元的补助标准每餐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每周一必须上交本周的每日早餐供餐食谱,并且在公开栏中定期公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基金总量、学生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相关信息。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帐。所有的支出票据齐全,入账规范。
(四)严格食品采购流程。
我市所有营养餐试点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都是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进行的, 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五)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领导教师陪餐制度和学生食品留样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各试点学校指定储存库并专人管理,食品以需定量,坚持少进勤进、先进先出,定期盘点清查库存食品,食品贮存做到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为保障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市各校均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在学生就餐过程中,要求值班教师必须严密注视学生的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学生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施救。并且要求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程序,落实人员分工。更好预防和控制营养餐安全事件,保障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 。
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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