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日,我县正式供餐,有40087名学生吃上了营养健康的营养品;2012年秋季开学,40087名学生,2398.26万元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一组组数据,代表着永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的显著成效。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永新县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严格按照“领导重视、制度保障、经费落实,监管并举、安全为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末端、督查落实,勤工俭学助力、科学监测护航”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民生工程的实施,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成了惠民工程、阳光工程和放心工程,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舒心、吃得营养”。
我县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以来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形成有效机制,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一、做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的实施,永新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准确深入地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家长重视学生营养问题,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学生营养结构科学化,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积极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永新县政高度重视,成立了永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劲涛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陈晓东和分管副县长廖慧华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 由教体局局长刘兴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校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试点学校负责“计划”的具体落实,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号学生安全、文明用餐。
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了“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并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将“计划”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和学校校长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精心编制方案,完善制度体系
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集思广益制定了《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永府字〔2012〕31号),对供餐对象和补助标准、供餐方式和内容、各种供餐模式的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管理系统建设、应急处置、宣传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制订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学生实名制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方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供餐食品供应企业主体资格和管理实施方案、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营养改善计划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随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得不断向前推进,这些制度也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各实施学校也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则及一系列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章办事。
四、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排查摸底
2012年12月份以来,永新县教体局对全县农村150所学校(含教学点)进行了排查摸底,对各校的学生数、寄宿生学生数、教师数、食堂从业人员数进行了统计。特别是对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各种证件、索证索票、留样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随后又组织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召开反馈会,及时反馈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下发了《学生食堂整改通知书》,发放了《学生食堂操作规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资料。
五、精确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为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开展,永新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对运行经费进行精确预算。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共有150所,其中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人数13080人,小学126所,人数27016人;共计40096人。学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每年约需资金2405.7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县财政局及时申请划拨专项资金,负责资金落实,并会同县教育局按照供货合同、质监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质检安检证明以及学校验收单,每月与供餐企业进行结算,凭“县营养办”核定意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算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为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冒领和套取资金现象,永新县依托《江西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网络版),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制定了《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实施供餐的学校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确定专(兼)职学籍管理员,准确把握受益对象,对异动学生随动随报,确保一个不多,一个不漏。
为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永新县制定出台了《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要求各实施学校必须加强学生营养改善经费管理和食堂会计核算工作,每月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同时,永新县还制定了《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方案》,建立定期审计制度,每年12月依法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六、营养餐采购公开招标,实行食品监管联动机制
1、供餐方式分为两种:思源实验学校试点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学校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营养膳食周食谱,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进行供餐;其他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企业配送课前餐的方式提供营养餐,内容为牛奶+面包、牛奶+鸡蛋、牛奶+水果、牛奶+饼干、牛奶+火腿肠等多种课间营养食物套餐,每天滚动配。学校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供餐过程公开透明,由县政府牵头,县教体局协调,县财政局、县药监局、县监察局参与,依据供餐内容,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根据价廉质优服务好的原则,确定供餐企业和价格。思源实验学校因采取食堂供餐方式,大宗食品及原材料(米、面、油、奶、蛋)等也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参加招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其它对食品卫生安全有保障的相关证件和制度。食品配送确保安全,选择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其他食品应有食品来源记录,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食品配送使用具有保温装置的车辆,保证到校下货时熟食中心温度不低于60℃;食品配送企业按教体局提供的学校每天上午10点前配送到校。
供餐企业确保两个以上,半年为一周期进行调整;供餐价格在半年周期内原则上不予调整。教体局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协议书,学校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质量安全责任书;思源实验学校与大宗食品及原材料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供餐企业根据各学校实名制学生数配送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员对配送营养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学生营养餐配送验收单》。
3、实行学生营养餐食品监管联动机制。县教育局监督指导学校搞好食品的储存、发放、采购工作,规划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96-7730782和邮箱:yxxszzglzx126.com,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县卫生局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供货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县工商管理局负责供餐企业资格审查登记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七、开展营养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科学配置营养
为使营养改善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永新县制定了《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跟踪监测方案》。每学期县卫生部门抽调得力的专业人员对全县部分营养餐实施学校学生进行了健康检查,为每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每次体检后,专业人员都要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科学真实、有价值的学生体质和营养改善情况分析报告,并以此为根据及时调整配餐方案,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真正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营养均衡和健康成长。
计划实施一年后,切实保障了农村学生的健康成长,解决了困难学生的营养问题,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将党和政府对农村孩子的关爱落到了实处。
两年来,永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学生饮食双安全。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学生食堂建设和营养改善计划中来,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和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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