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
为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这一惠民政策,51团成立了由团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团长任副组长、财务科、疾控中心、医院、教育督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心,设立团监督举报电话0998-6172582,主任由我团教育督学兼任,副主任由每个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51团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从食品接收到储藏保鲜再到分发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分工,并选出工作责任心强的来负责库房的管理,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营养餐宣传、切实做好学生供餐
每个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会,营养健康,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团5所学校供餐模式2所学校食堂供餐3所学校为企业供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51团中心小学和51团中学采用食堂供餐形式,二校、三小、四小采用企业供餐形式(鸡蛋牛奶),学生集体就餐时,由各班主任老师统一维持每班每人的及时就餐,保证每位学生都可以吃上有营养的饭菜。
三、中央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为切实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团领导高度重视。首先是团长多次在全团大会上的对该项计划进行说明、传达、探讨。其次我团还在每个学校进行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仪式”。从2012年3月1日起该项计划得到了全面实施,我团根据国家财政按一学年200天计算,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拨款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学校真正把营养餐做好、做实,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四、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学生健康和营养档案。
以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结合现有学生情况,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我团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生电子照片、建档号、学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健康和营养档案中要详细登录学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等信息,及时反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科学依据。
五、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堂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餐的落实工作,更好的服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特成立五十一团学生营养餐工程膳食管理委员会,其宗旨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的饮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让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工作中来,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的意识,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主要成员由团领导、学校领导及校委会成员、食品卫生监督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苏建明(团长)
副组长:米吉提(副团长)
成 员:李小海(中学校长)
吐孙司地克(中心小学校长)
艾山毛拉(二校校长)
克比尔买买提(三校校长)
克力木阿不都(四校校长)
高柳喜(团医院院长)
色米(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文胜(团财务科科长)
仇宝霞、高顺梅(教育督学)
主要职责:
1、定期检查食堂,促使食堂运作正常化规范化。
2、收集整理反映学生对食堂的意见或投诉。
3、协助解决食堂突发事件,维护学生利益。
4、适时对物价进行市场调查,对食堂所采购的物品价格进行对比。
5、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参与对食堂工作的考核。
6、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审查,并向教代会报告食堂工作。营养餐工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界定受助对象。受助的对象在团务公开栏以公示,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凡发生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信息公开情况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实行专人管理。做好签收、储存、留样、食用痕迹材料。做到将信息及时反馈,按要求定期公示,实行每月上报制。
七、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各学校要以《食品安全法》《卫生法》为依据,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对食堂管理、操作人员身体、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了解后岗前及在岗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胜任本职工作。
八、各学校食堂供餐要求
卫生方面: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物采购方面:学校食堂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做好购货记录,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食物贮存方面: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食品安全方面:学团食堂管理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团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到位,责任到人;食堂从业人员(包括临时性的工作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掌握有关营养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要求;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团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学团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五十一团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强化组织领导,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范和制度,明确膳食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资质企业供餐程序,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和操作流程,积极推进食堂建设,确保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设成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百姓满意的“放心工程”,凝聚力量的“民心工程”。
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学校
201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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