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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中国教育报记者 高海涛摄)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中国教育报记者 高海涛摄)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介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中国教育报记者 高海涛摄)

  2013年11月19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作详细解读。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副司长葛振江、殷长春同志出席会议,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史蓉蓉,陕西省宝鸡市教育局局长苏永兴,湖南省泸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河北省三河市副市长张凤伶做经验介绍发言。新闻发布会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

  发布会上,许涛司长介绍,长期以来,由于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边远贫困地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的教师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交通、通讯等生活成本较高,生活压力较大,难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这些地区任教。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9月13日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原则是“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则从2013年开始,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增列综合奖补资金,将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奖补因素之一,对已经实施这一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教育部将专门下发通知,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组织实施、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责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将这件惠及广大乡村教师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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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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