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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将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014年3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2号)明确规定: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地方尽快出台并不断完善政策,尽快做到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同时,指导地方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在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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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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