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安心农村 幸福从教

——泸溪县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情况介绍

湖南省泸溪县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

  泸溪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南端,是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全县辖15个乡镇150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566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其中土家族、苗族占65%。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34亿元。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73所,在校学生38983人,在职教职工2969人,其中农村教师2173人,一人一校的村小73所。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做到了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让广大教师安心农村、幸福从教,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下面,我就泸溪县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的汇报:

  一、主要做法

  1、深入调研,关注农村教师。农村教育始终是我县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量大、点多、线长、面广。如:农村普遍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有些学校位置偏僻,从乡镇乘车需要1-2个小时才能到达;有些学校仅一名教师,这名教师既是校长又是老师,还是“家长”,平时要照顾不少留守儿童;有些学校一名老师要教几个年级,教学任务繁重、效果不佳;有些学校的教师都是学校所在地的本村人,平常还要兼顾做农活等等。2009年,根据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建议,我县县委县政府派出了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听取调查汇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大的问题就是条件差、待遇低,老师不安心、村小没人去。为有效解决这一制约我县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激励年轻优秀教师,多到乡镇学校去,多到农村学校去,不断增强基层师资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制定政策,关心农村教师。2010年初,为让农村教师更好地扎根基层,安心从教,县委县政府先后8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问题,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教育强县工作的决定》(泸发〔2010〕31号),大力推行“四个倾斜”,明确了一系列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支持农村教师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福利待遇向农村教师倾斜。文件规定从2010年起,农村片小教师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农村中心完小、农村初中学校教师,每人每月200元。除此之外,县教育局从全县教师绩效工资统筹中每月奖励村小教师200元、奖励中心完小教师(乡镇中学教师)100元。2011年2月,县委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再次提高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农村村片小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中心完小、初中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这样,村小教师每月生活补助达到了1400元,全年达到了16800元,中心完小(含农村初中)教师每月生活补助500元,全年达到了6000元。2013年,我县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将县内的两个大乡镇武溪镇、浦市镇两地区的教师也全部纳入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享受对象,每人每月300元,全年3600元。据统计,2013年我县共补助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完小教师1671人,村小教师502人,县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达1846万元。与此同时,我县还制定了评奖评优向农村教师倾斜、职务评审向农村教师倾斜、政治待遇向农村教师倾斜等一系列支持农村教师发展的政策措施。此外,为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我县大力实施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建设工程,破解农村教师住房难题。到2013年底,我县已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农村教师公租房1850套,确保全县农村无房教师人人拥有一套新住房,实现乡村教师住有所居。

  3、规范实施,激励农村教师。为规范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确保能够达到激励农村教师的预期效果,我们制定了《泸溪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并要求各学区(中学)结合本地实际还可以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发放过程中明确了“五个原则”,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秀优酬的原则;坚持在岗享受、不在岗不享受的原则;坚持照顾边远、拉开档次的原则。” 如我县的浦市学区,根据村小偏远程度,结合年终绩效考核,分三类地区发放,一类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人均达1600元,二类地区人均达1500元,三类地区人均达1400元。同时,为防止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我们还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与中小学质量监测、绩效考核挂钩,每个学期对教师个人德、能、勤、绩、学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每学期综合考核结果,分上、下半年拉开档次发放绩效工资与生活补助。这样,真正做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差不一样”,充分发挥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激励作用。在今年3月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农村群众普遍反映现在的农村教师很敬业,小孩在农村读书比城里也差不了多少。

  二、主要成效

  自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等一系列惠及农村教师的政策实施,老师们安心农村、幸福从教的责任和热情有了新的提高,出现了三个明显的变化:

  变化之一:农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

  农村教师收入显著提高,以2013年农村小学高级教师工资为例,每年收入总额可达50000多元,比城区教师,比教育局机关干部还要多,这样一来,大大提高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据统计,2008年全县申请往城镇中小学调动的教师达到206人。而自2010年以来,先后有265名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农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

  变化之二:农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随着农村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有效调动了全县广大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义务教育省、州要求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实现了农村学生综合素质的稳步提升。近几年,我县初中毕业水平考试、高考应届生本科上线万人比多次位居湘西州第一,教育目标管理多次获湘西州一等奖。我县先后荣获“湖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湖南省民族地区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先进县”,并被确定为湖南省义务教育发展研究观测基地。

  变化之三:农民群众更加满意

  在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实施以前,“新教师不肯来,老教师留不住”。农村学生不能正常上学,家长只能带着小孩到县城或就近的乡镇租房“陪读”,增加了经济负担。现在,更多的年轻优秀老师愿意前往农村去,学生能就近就地入学,方便了学生读书,也减轻了农民负担。这样,学生高兴了,农民群众也更加满意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有利于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更有利于贫困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特别是按照这次会议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的改革创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民族地区的教育梦、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收藏
(责任编辑:赵亚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