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改薄办〔2014〕5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经发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
为增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不同学校不同层次的基本办学条件需求,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分类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分类指导意见
2.规划编制有关标准
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附件1
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分类指导意见
根据《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4〕114号)精神,为更有针对性的推进村级小学(含教学点)、乡镇(含片区)、县镇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突出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意见。
一、村级小学(含教学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园校舍
(资金渠道: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生均经费,市、县级资金)
1.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无危房,满足师生基本生活及教学需要,门窗、玻璃完整,教室采光、照明良好。
2.有活动室(可以少先队活动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合一)、图书室和仪器室(器材室),有教师办公室(可以兼做档案资料室、卫生室)、远程资源教室。
3.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小食堂(小伙房),具有基本的烹饪、冷藏设施设备,确保学生安全饮水。
4.有满足需要的卫生厕所,厕所应硬化防滑,有防雨设施。
5.有平整、实用的操场,有旗杆、升旗台。
6.有大门和围墙,校园内道路硬化。
(二)教学装备
(资金渠道: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生均经费,市、县级资金)
1.课桌凳确保一人一套。
2.生均图书20册,且每年有适量增加。
3.有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并充分运用数字教育资源,有条件的配备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接入互联网。根据需要,逐步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乡镇(含片区)寄宿制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园校舍
(资金渠道:中央薄改计划、初中工程、长效机制,省级资金,市、县级资金)
1.有功能齐全的教学用房。小学生均使用面积应不低于2.5平方米,设置有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舞蹈室、道德讲堂、校史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教学及其辅助用房。初级中学生均使用面积应不低于4.1平方米,设置有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舞蹈室、道德讲堂、校史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教学及其辅助用房。
2.有标准够用的学生食堂。寄宿生生均食堂建筑面积0.75 -1.2平方米,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餐厅能满足学生就餐的需要。
3.有干净的生活用水和开水。有安全卫生的生活用水,同时,设置开水房,向学生供应开水。
4.有满足需要的学生宿舍。按照小学寄宿生生均3-5平方米,初中寄宿生生均3.5-5.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学生宿舍。
5.有方便文明的厕所。学校厕所要采用水冲式,不再使用旱厕,独立式厕所距学生宿舍和教室距离宜在200米以内,一般情况下男生每40人3个厕位(1个大便器加2个小便斗),女生每13人一个厕位。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6.有四季能用的浴室。初中浴室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小学浴室应不低于160平方米,并配有四季能用的供水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制度,确保浴室运行。
7.有符合要求的卫生室。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配齐相应的设备和约品,并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有标准的运动场。小学应不低于4道200米跑道;初中应不低于4道300米路道,有条件的设置塑胶跑道运动场。
9.有留守儿童之家。要有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素质较高的专职人员管理、有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
(二)设施设备
(资金渠道:中央薄改计划、保障机制,市、县级资金)
1.课桌凳、餐桌椅、学生用床整洁统一,确保一人一课桌椅、寄宿学生一人一床位。厨房配备能正常运转的烹饪、清洗、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
2.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按标准配足配齐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设备。
3.学校建有学校校园网、班班通校园网络系统,计算机按生机比小学16:1、初中10:1配置,
4.生均图书小学达到20册,初中达到30册。
三、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园校舍
(资金渠道:中央薄改计划、初中工程、长效机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奖补,省级资金,市、县级资金)
1.学校用地、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的设置等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执行,其规模小学需达到1200-2400人;初中需达到1500-3000人。
2.配套建设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浴室等可满足农村学生寄宿的生活用房。
3.建设标准运动场地,有条件的设置塑胶跑道运动场。
(二)设施设备
(资金渠道:中央薄改计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奖补、保障机制,省级资金,市、县级资金)
1.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设备达到标准化。
2.教学仪器及实验室设施设备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贵州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贵州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贵州省中小学实验目录〉的通知》(黔教装发〔2008〕139号)的要求配置。
3.音体美器材按照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的要求配置。
4.计算机按生机比小学16:1、初中10:1配置,配置“校校通”多媒体终端设备,设置教师电子备课室。
5.生均图书小学达到20册,初中达到30册。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