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实施“全面改薄”,是一次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机遇,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根据全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电视电话会议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精神,我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快“全面改薄”工作步伐,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一)及时部署项目启动工作。今年2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教育部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赣教基字〔2014〕7号),部署各地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做好摸清家底工作,尽快做好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准备。
(二)积极开展项目专题培训。7月4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在南昌联合举办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培训班,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就各地如何做好项目实施底数排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管理、工程资金管理等作详细部署和说明。
(三)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35号),部署各县(市、区)明确工作目标,确定重点任务,拟定实施步骤,统筹安排资金,制定保障措施,形成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召开了方案编制专题会议,指出各地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目前,各地实施方案已经完成,省有关部门在汇总各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并已报送国家三部委。
(四)统筹安排及时下达项目资金。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15.2亿元,遵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精准扶贫有关要求,我们将全省国贫县、特困连片县、西部政策县、中央苏区县、省贫县等64个县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其余36个县由省财政安排5亿元予以支持,同时省财政统筹3亿元支持城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化解大班额。并于2014年9月下达了项目资金。
二、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2010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实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义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成立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有序推进。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县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领导小组。全省上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能,形成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了专门工作队伍,推进项目实施。
(二)科学制定项目规划。为了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薄改计划,我省根据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各地在全面摸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统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工程等工程实施,制定了2010—2015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总体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省教育厅召开了项目规划编制专题培训会,并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反复审核整改。同时,为了防止各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保障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我们对各地年度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批。
(三)严格项目管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明确了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具体建设内容;制定了《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规划与立项、勘察和设计、项目招投标、供货安装、施工和监理、验收和结算、项目信息管理及使用管理方面明确了省、市、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工程建设各环节作出了严格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校舍建设类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核算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四)建立项目推进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季报、简报和通报制度。各地安排了专门的信息员,坚持定期报送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省教育厅项目办编发简报,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下发了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对各地项目实施有关情况进行了全省通报;近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交流检查推进现场会,对全省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集中调度;重视项目信息化管理,开展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专题培训,安排了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系统管理维护和指导各地及时录入工程实施数据;开发了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软件,规范设备采购。
(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2012年,省教育厅派出2个督查组,对部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抽查。2013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了全面交叉检查。严格执行校舍改造类项目统一设置永久性标识牌制度及教学装备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公开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截止目前,全省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已下达项目资金38.2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近28.9亿元;教学设备类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覆盖项目学校8000多所。2012年及以前各年度校舍改造类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2013年项目正在全面推进。
总体上看,改善薄弱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还存在一定的困难。江西属于中部欠发达省份,地方财政普遍困难,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学校建设投入仍有很大不足,村小和教学点不同程度存在校舍不足、寄宿和生活附属设施亟待改善,图书资料不足、音体美器材欠缺等问题。
二是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仍然存在较大缺口。虽然我省近年来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学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民工进城,部分县(市)的城区每年新增进城就读学生数在千人以上,城区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择校热”矛盾未根本缓解,影响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偏慢。由于部分地方资金不到位、校舍建设前期地质勘探、图纸设计、预算编制、审核及招投标等程序繁琐,涉及部门多,准备工作耗时长,特别是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新增教育用地落实难等因素,极大影响了工程进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刘利民部长讲话要求,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全面改薄”工作职能,强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突出设区市人民政府监督管理,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成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的通知,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全面改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强化经费统筹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倾斜。建立地方投入激励机制,合理划分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引导地方积极加大自筹资金力度,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以科学推进“全面改薄”为抓手,做好各项建设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确保项目成效。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组织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预结算审计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进展信息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工作推进巡查检查制度等。认真做好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维护使用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强化建设内容和项目推进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评估。进一步加大“全面改薄”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强化过程性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市县按进度和质量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提高“全面改薄”工作效益。建立健全“全面改薄”绩效考评制度,将各地上一年度“全面改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有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工作执行不到位、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地区进行公开通报,确保“全面改薄”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早见成效。
五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改革措施,提高改薄成效。积极推进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坚持以均衡教育资源为导向,重点优化当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均衡分布,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城区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村学校支教,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江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在扩大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同时,重点抓好信息化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同城一体、片区联合、强弱结对、区域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若干个教育共同体,实现区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全覆盖,全面带动薄弱学校建设,破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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