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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薄弱学校办学
条件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4-10-30 来源:督导办收藏

黑龙江省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三部委文件和全国“全面改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全面改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国家三部委“全面改薄”意见印发后,我省高度重视,省政府通过“两大平原”涉农整合教育资金,加大项目统筹和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全面改薄”工作。副省长孙东生同志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推进落实。省教育厅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积极配合教育厅研究提出资金、项目安排的建议方案,保证了“全面改薄”工作有序推进。

  (二)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副省长孙东生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国才、省教育厅厅长徐梅任召集人,教育、发改、财政分管厅长为成员,统筹协调各市、县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副厅长尹晓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通知,以制度方式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规则。各市地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全面改薄”顺利实施。

  (三)组织开展调研,科学合理规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省教育、发改、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编制“全面改薄”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实施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省教育厅还会同财政厅组织设计院和设备中心的专家,分四组深入各市地进行实地核查和调研,摸清了实际情况。6月上旬,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协商,初步拟定了我省“全面改薄”的实施范围、资金分担比例和资金投入原则。根据与财政商定的资金分担比例,按照中央、省、地方投入2:1:1的比例测算,编制了我省全面改薄2014-2018年项目资金需求规划,在此基础上草拟了我省“全面改薄”实施方案。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家编制项目规划的有关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统一汇总后将形成最终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落实投入责任,明确资金保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起草了《黑龙江省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改薄”的实施范围、重点任务和资金投入、保障原则等。要求各地统筹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认真测算本地“全面改薄”的资金需求,切实承担起资金投入主体责任,足额落实保障经费。从2015年起,省财政将考核地方资金实际投入,并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依据。今年“全面改薄”中央奖补资金8.2亿元、省奖补资金5亿元已经全部下达各市县。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工程前期手续和设备招标采购等工作。年底,省“全面改薄”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我省地处高寒,工程建筑成本远远高于南方省区,建议国家在分配“全面改薄”资金时予以倾斜。

  二是我省地处北方,建筑施工期短,为确保年度项目顺利实施,建议国家在上一年度年末或本年初时提前告知拟下达资金控制数。同时,因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比较复杂,建议参照校安工程的做法,从国家层面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改薄项目建设。

  三是我省是“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适应改革需要,经国务院同意,正在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由于涉及资金整合的问题,所以每年安排改薄资金时,可能与编制规划的项目不能完全契合,建议国家考虑我省实际情况,允许我省在开展全面改薄工作过程中,对编制的项目年度计划根据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把进一步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 “全面改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例会,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规划审核、方案调整等工作。

  二是抓紧出台我省“全面改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编制“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的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督促市地进一步调整实施方案内容,抓紧审核汇总,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并及时报送国家三部委备案。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下发文件,督促各地对纳入今年“全面改薄”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市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障“全面改薄”年度规划任务落实。

(责任编辑:王芬(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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