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通知精神,经省政府批准,今年5月,我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4〕42号),并于8月1日召开了省、市、县三级电视电话会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县迅速行动,在全面清查现有教育资源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2014-2018年“全面改薄”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部分项目已开始建设实施。现将我省“全面改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919所,其中:小学12538所,初中2381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755.06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546.21万人,初中在校生208.8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30.37万人;初中专任教师16.07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55所,在校生1.31万人,专任教师2956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我省成立了由许宁副省长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改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全面改薄”工作。各市、县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各级教育部门将“全面改薄”作为当前教育的重点工作,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遴选项目学校,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级发改部门在做好初中改造工程专项投资计划的同时,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收费减免政策;各级财政部门统筹义务教育各项资金,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资金投入,将“全面改薄”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加大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实施范围。河北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全省现有3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个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还有部分财政困难县。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省将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近三年人均财力后50位财政困难县共11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范围。省会城市所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县(市)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3000人以上县城初中和2000人以上县城小学等学校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不纳入规划范围。
(三)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各县(市、区)全面清查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规划保留的学校(含教学点),以校为单位,摸清底数。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和教学设备配备标准,全面清查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分析确定每个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找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统一标准、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的原则,做到项目到校、任务到校、资金需求到校。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规划编制要求,遴选项目学校,科学确定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设备配置数量、投资需求和实施方案,编制2014-2018年项目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四)加强统筹,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特别是我省贫困县和财政困难县较多,相较京津财政教育投入明显不足、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差距大等突出问题,各级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认真做好公用经费提标和资金统筹使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我省再次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85元、初中885元。在此基础上,我省提高了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生均增加100元。为此,省级财政追加资金2.75亿元,市县财政落实1.3亿元。同时,我省要求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下,各地安排20%左右公用经费资金用于学校购置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音体美器材等设备。二是省级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预算追加和调剂上年地方教育附加超收等方式,努力扩大省级投入规模。截至目前,除中央资金外,省级财政已筹措下达“全面改薄”资金8.6亿元,其中校舍建设资金6.42亿元,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18亿元。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时,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动态调整、包干使用”的原则,全部用于省定重点改薄县,并对财政困难县予以30%倾斜性支持。三是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我省要求各市、县做好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按规定比例从“三税”中足额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计算口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优先用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五)强化落实,规范项目实施。为保障“全面改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制度、细化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评价。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新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坚持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严禁将财政资金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拉大教育差距。
(六)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执行。我省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情况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市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把“全面改薄”打造成“阳光工程”。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市、县(区)“全面改薄”进度进行通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地方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进度慢、质量差的地方进行批评和处罚。坚决制止拿到资金不干事,得到项目不建设等情况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改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面改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县予以奖励性补助。
(二)尽快取得成效。今年是“全面改薄”的开局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我省已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把“全面改薄”作为当前最紧要的一项工作,加快进度,年内完成一些小型建设或采购项目,保证2014年年底前就能看到成效,实实在在地造福当地学生。
今年是“全面改薄”工作开局之年。“全面改薄”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协调与配合,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提高效率,切实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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