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会议精神,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了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
1.建立自治区级部门沟通协商机制。自治区成立了由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参与的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宁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建立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协调配合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厅际联系协调工作组,负责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组织协调,每年年初召开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2.建立项目统筹机制。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将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补助资金等中央资金和自治区各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市县级资金分担山区原则上不低于总资金额的5%,川区不低于总资金额的20%,着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同时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农村教师培养补充和培训机制,优化教师均衡配置,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我区将所有县(市、区)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范围,并划定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11个县,包括7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3个含中部干旱带乡镇的县。第二层次为8个有生态移民安置任务且2014年前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第三层次为3个2014年前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重点支持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项目县,自治区资金对第三层次的项目县给予适当补助。
4.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我区结合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督导评估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招标采购、信息公示等规章制度,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等工作机制,实现了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二)精心组织,全面编制项目规划
1.严格程序,做好项目规划。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及时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区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根据《意见》要求,明确实施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的原则,以学校单体建筑、单件设备为统计单位全面摸底,形成了“一校一本一图一策”现状调查,结合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工作指标和区定标准为基础,对薄弱学校规划缺口进行测算分析。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区)经逐校排查和综合测算,制定了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于2014年7月对各市、县(区)实施方案数据进行2次审核,并结合需求和我区的实际,制定了宁夏“全面改薄”实施方案上报教育部。
2014年10月21日至22日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部署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下一阶段工作,并下发了《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文件。11月上旬,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召开由市、县(区)分管市、县(区)长、发改委主任、教育局长、财政局长参加的全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在此基础上,举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培训班,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就各地如何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管理、工程资金管理等作详细部署和说明,并下发了《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的通知》(宁改薄办〔2014〕4号)。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依据“补短板,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区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优先满足教学、生活需要,设备采购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因地制宜地核实其办学需求,防止遗漏和“盲区”。各市、县(区)按照此要求,在前期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地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并提请当地政府会议研究,上报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汇总审核市、县(区)编制的项目实施规划,并结合我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经自治区改薄办会议讨论和自治区改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以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按全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知要求,由自治区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后,以自治区政府文件按时上报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突出重点,制定项目规划。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2014—2018年),一是优先保障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以及学生生活用房建设,新建、改扩建校舍143.1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94.7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5.2万平方米,学生食堂6.3万平方米,学生厕所10.4万平方米,学生浴室1.7万平方米。二是重点保障学校基本的办学需要,购置学生课桌椅35.6万单人套、图书887.7万册、学科专用设备1032.7万台件套、学生宿舍设备6.5万台件套、食堂设备33.6万台件套、饮水设备0.4万台件套、信息化设备17.8万台件套,其它教学专用设备32.7万台件套。三是积极改善农村学校配套设施,改造351.6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改造学校围墙19.9万米、护坡7.5万立方米,新建、维修改造其他配套设施。
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2014—2018年)总需求资金67.04亿元,其中:统筹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农民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补助、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中央资金41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资金17亿元,主要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市、县(区)安排资金9.04亿元,主要由市、县(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工作
1.强化标准意识。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及实施依据《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教学点改造基本标准》。
2.项目规划坚持“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基本要求。“补足短板,兜住底线”,做到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二是严格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以农村地区为主,以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为主,适当兼顾城镇学校,以解决“大班额”问题;以校舍建设项目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为主,兼顾体育运动场、取暖设施等必要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改造。三是严格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责任。按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县级实施”的总体要求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安排自治区统筹资金和市县财力投入,全力保障学校的基本条件需求。四是严格规划编制上报的程序,规划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切实可行,明确落实地方责任。
3、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资金需求由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中央、自治区资金由自治区统筹安排,既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又兼顾支持积极努力地区。市、县(区)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全面保障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工作的实施。2014年自治区统筹安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资金13.8亿元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其中统筹中央专项资金8.9亿元,自治区配套安排4.9亿元,市县安排1.2亿元,实际用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项目资金15亿元。
4、实施项目管理制。一是严格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并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公开招标选择,坚持平等竞争,增强透明度。二是严把质量标准不动摇,质量是底线,对于工程或设施设备质量不达标的决不让步,项目验收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和设施设备质量均达到合格。三是细化招投标活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所有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保证有资质的单位公平参与。四是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五是年度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县按照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资金、县级资金的使用范围,在项目规划中遴选年度计划项目,上报自治区审核,并下达年度计划项目批复,绝不允许规划以外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
5、强化责任意识。市、县(区)政府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上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坚持责任为上,明确责任分工,动员和组织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全力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第一责任人终身负责制,切实把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真正建设成“满意工程”。
6、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加强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招投标、工程施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认真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完善项目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切实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操作”,项目规划做好后逐县公示,在当地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公示栏上及时公开。要求各地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协汇报工程实施进度,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监督。
7.严格资金管理。为加强和规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国库,集中在县级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教育、财政两家共同把关,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从而保证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范。建立专款专用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禁止截留、挤占、挪用、滞拨的现象发生。同时要求项目资金不能顶替原有投入的欠帐,不得用于偿还以往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工程实行预决算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确保工程质量、依照设计要求施工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工程造价。
8.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和供暖设施改造项目。自治区决定从2013年起实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和供暖设施改造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其列为民生项目,2013-2014年安排资金3.52亿元,对全区249所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实施改造,对399所农村中小学90万平方米的供暖设施进行改造 ,2015年继续对60万平方米的供暖设施进行改造。通过供暖设施改造项目的实施,宁夏全面完成了以火炉供暖的校舍改造,火炉供暖已成为历史。通过体育运动场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了农村学校体育运动条件。
(2)切实改善农村教学点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治区教育厅、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改善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从2015年起到2016年组织实施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全区确需保留的农村教学点进行改造,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列为2015年民生项目,确保两年内农村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设施设备满足基本的教学需要、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目标。
(3)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1〕112号),确保到2017年全区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为达到上述工作目标,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是关键。自治区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投入机制,资金投入原则上向当年规划并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县(市、区)倾斜,实现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生活设施、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图书全面达标,较大幅度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
二、2014年工作成效
(一)规划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规划情况。2014年规划总投资15亿元,其中:中央薄改计划专项资金5亿元,统筹其他中央专项资金3.9亿元,自治区安排资金4.9亿元,市县安排资金1.2亿元。规划项目学校454所,新建、维修改造校舍面积35.57万平方米,投资7.37亿元;新建室外运动场地71.61万平方米,投资1.8亿元;校园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投资1.5亿元;购置生活设施投资0.21亿元;购置图书161.1万册,投资0.22亿元;购置课桌凳8万单人套,投资0.16亿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投资3.74亿元。
2.项目实施进度。2014年自治区统筹安排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3.8亿元全部下拨各项目市、县(区)。据统计,开工的新建、维修改造校舍面积16万平方米,开工率为45%;开工室外运动场地50.12万平方米,开工率为70%;校园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1亿元,完成率为73%;购置生活设施完成投资0.06亿元,完成率为30%;购置图书56.4万册,完成率为35%;购置课桌凳4万单人套,完成率为50%;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完成投资2.24亿元,完成率为60%。
(二)成效及体会。
1.项目实施产生的成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中小学生、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下一阶段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是落实了校舍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校舍建设质量全面提高,实现了“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目标。二是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室、桌椅、图书、仪器设备、运动场等教学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村小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区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三是有效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建设,整体提升了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并为进一步缩小学校城乡和区域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产生了深远的社会效益。
2.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是领导认识到位,政府行为到位是项目顺利进行的首要前提。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是政府行为,关键在领导。领导认识的程度、政府决心的大小,是关系到部门能否协调、责任能否落实的关键,更决定着工程实施的深度和广度。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重要意义,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开展。自治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工作,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切实把实施项目作为科教兴宁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各项目县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工程也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从自治区到各项目县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是管理措施到位,是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积累多种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项目加大了管理力度。在工程建设方面始终把规划设计放在第一位,坚持高标准建设,从规划选址、地质勘察、图纸审查、施工现场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规范建设程序,在工程立项、抗震设计、招投标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执行。在设备采购方面,做好政府公开招标的网上公告、招标结果的公示等工作,使设备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项目县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均建立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是项目顺利推进的社会基础。我区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现实意义及历史意义,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对实现工程的综合效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等自治区主流媒体都对工程作了大量地宣传报道。项目县更是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深入人心,深得了心。
三、市县案例
(一)中卫市创新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算与建设管理分离制度。
为了节约投资,有效发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中卫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算与建设管理分离制度,将造价预算与建设管理分离开,制定了《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算与建设管理分离制度》和《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工程预算标准》。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算与建设管理分离制度》和《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工程预算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最大限度节约政府投资。具体做法是:
1.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以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包干造价预算的受理、委托编制和会审上报工作。
2.实行会审制度。造价预算管理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中介机构按编制要求编制包干造价预算,并制作工程招标书,随后由市发改委召集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审拟定项目包干造价及工程招标书所列内容,经会审人员签字、会审单位盖章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实行包干造价。市人民政府收到相关请示后,先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再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工程包干造价直接包干到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建设,超支不补,结余归建设单位。工程决算以市政府审定的包干造价为准,不再审计。
同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严格执行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相关费用的通知》,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予以免收。
该制度实施的成效:一是严格控制了投资规模,节约了政府投资。二是充分调动了建设单位的积极性。三是有效预防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保护了干部。
(二)泾源县“整校推进”模式提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质量与水平。
自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启动以来,泾源县把实施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作为促进少年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有效措施,以改善“薄弱”为出发点,以促进“均衡”为落脚点,紧密结合县域实际,构建“统筹安排、整校推进”工作模式,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2014年规划实施的9所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成为师生满意工程、社会放心工程、政府良心工程。
1.实施项目的主要做法及经验。一是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围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目标任务,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移民搬迁因素、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寄宿学生实际需求、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等因素,坚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与标准化建设相互衔接,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自下而上摸底,列出改造清单,自上而下逐校核实,落实“一校一策”,反复讨论酝酿,统筹规划全县,科学编制了《泾源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确定了每所学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设备配置数量、投资需求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保障基本,满足需要。立足现实需要,不求豪华奢侈,但求节俭实用,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三是整合资金,全面改善。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与供暖改造、餐厅建设、运动场建设等项目进行捆绑,整校实施项目工程,不搞平均分配,一次性规划到位、投入到位,同步实施到位、成型到位,避免了小修小补、小打小闹、撒胡椒面和重复投资,夯实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础。四是规范程序,严把质量。严格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细化招投标活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搞“暗箱操作”,不做“私下交易”,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伪劣产品,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实效。五是突出重点,兼顾特色。在优先保证信息技术设备、图书配备的基础上,对当年规划学校依据教师配备实际、学校文化基础、地域民族特点、学生兴趣爱好等,大胆创新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室、活动室建设,集中使用资金,彰显建设特色,避免了“千校一面”的模式,办学条件不同程度提升了档次,上升了水平。城关二小的清真烹饪室、六盘山镇一小的泥塑活动室、白面小学的电工室、天文活动室、养殖活动室、新民小学的电子琴教室成为农村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六是加强管理,充分应用。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装备工作的同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信息技术大比武”活动,丰富教研活动内容与形式,使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技能、新手段,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使农村学校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助推了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小财政给力大教育。泾源县位于宁夏最南部,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县,全县辖4乡3镇105个行政村, 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总人口12.6万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5%,2014年,该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但就是这样一个民族贫困县,县人民政府将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作为夯实义务教育物质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小财政给力大教育,大手笔在资金上给予全力保障,仅2014年,县财政追加教育经费7658万元,占据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70%,确保了“全面改薄”的顺利推进。一是围绕“三通两平台”建设,投入资金954万元,建成教师远程资源信息教育平台和教师空间资源共享平台,数字教育资源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现了网络校校通目标,9所学校达到“班班通”;二是针对县域冬长夏短气候实际,结合供暖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500万元,实施“校园温暖工程”,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外墙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了学校室内温度;三是结合运动场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60万元,先期对6所农村学校运动场进行了改扩建;四是针对学校功能室、仪器室设备落后的实际,投入资金1150.5万元,为9所学校购置了必需的教育教学设备,满足了教学的基本需要;五是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维修和历年教育欠账问题;六是对县城学校供暖全部纳入集中供暖管网,采暖费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七是实施“师生信心提振工程”,关爱农村教师和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了231名教师本科函授学费,对全县农村一线教师每人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对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发放补贴500元,对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县级骨干教师分别按照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发放津贴,对县内考入大学的贫困生给予10000元的资助,营造了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四、问题和建议
1、宁夏地处我国南北地震带的北段,位于龙门山南北地震断裂带上,区域内有四个断裂带贯穿东西南北,95%的国土处在8度以上设防地区,89%的人口居住在8度以上设防地区,加之我区南部山区地处湿陷性黄土地区,基础处理较深。因此,宁夏的工程建设标准高,工程单位造价偏高。
2、宁夏建筑原材料自给率很低,如钢材等材料主要依赖区外市场供给,随着物价和燃油价格上涨,我区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加之我区建筑行业的人工费逐年增加,使工程建设成本逐年增加。
3、由于我区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相对落后,尤其是南部山区,受自然条件制约,生态环境脆弱,农村教育基础薄弱,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
鉴于上述原因,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任务较重,加之我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拮据,自治区筹措资金压力较大。恳请国家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对宁夏给予倾斜支持。
五、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规划总投资13.35亿元。其中:计划统筹中央专项资金8.94亿元,自治区安排资金3.02亿元,市县安排资金1.39亿元。规划项目学校593所,新建、维修改造校舍面积38.56万平方米,投资7.73亿元;新建室外运动场地41万平方米,投资1.05亿元;校园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投资0.25亿元;购置生活设施投资0.22亿元;购置图书151万册,投资0.18亿元;购置课桌凳6.64万单人套,投资0.13亿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投资3.79亿元。
为确保能够按期完成2015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任务,我区将严格按照全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职责,精心组织,把质量和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坚持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在2015年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意识,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是一项政府统筹的工程,涉及到各级各部门的职责。项目实施中,各级政府都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有不同的责任,工程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上的负责单位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只有各级各部门都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工程实施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这就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关心和支持工程建设。要求各市、县(区)按照项目规划进一步突出项目的区域重点和工作重点,制定好2015年度项目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确保项目所需资金足额落实。各市、县(区)政府要在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作为重点保障的民生工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分担比例优先安排资金,落实好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足额落实项目资金。
3.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各市、县(区)要加强项目管理,在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倒排工期制度,积极协商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要认真做好周转安置工作,努力做到工程施工和教育教学两不误并确保校园内部设施绝对安全。
4.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实现投资效益。要切实加强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和挤占、挪用中央专项资金。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和使用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工程收费减免政策的执行力度,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确定后,要及早启动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资金拨付要与工程进度同步,绝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
5.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对项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使工程成为“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把工程的实施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切实落实项目公示制度。要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协汇报工程实施进展,加强工程实施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建设、审计、安监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工程监管力度。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导,使其尽快扭转被动工作局面。
6.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从制度上、组织上、经费上全面加强保障,增强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妥善处置,及时公开,不把事态扩大,不把矛盾上交。
7、加强新闻宣传,确保形成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要广开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吸纳社会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好意见和好建议。要认真总结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编发简报快报、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以及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大力宣传,挖掘各地在加强领导、筹措资金、科学管理等方面的鲜活素材,强化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实施好项目工程创造良好的氛围,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送到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中去。
宁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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