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三部委安排部署“全面改薄”工作以来,新疆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支持,统筹多方资金,汇聚全区之力,全力推进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现将我区2014年“全面改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一个“合”字,理顺管理体制。2014年3月,自治区成立了由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组成的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厅际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全面改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统筹协调、政策配套、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各地、州、市负责对本地区“全面改薄”工作规划方案,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制定“全面改薄”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保证按规划推进,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重点问题研究,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和指导。
(二)落实一个“准”字,把握政策精髓。在学习和贯彻国家三部委“全面改薄”政策要求时,准确定位“一个观点”,妥善处理“四个关系”,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落实任务不打折。“一个观点”指:“全面改薄”是继“两基”攻坚、校安工程后,新疆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四个关系”指:“全面改薄”与标准化建设的关系、全面改善与重点突出的关系、统筹规划与分项推进的关系、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
(三)立足一个“实”字,找准薄弱环节。三部门历时22天,深入6地州21个县市近130学校,行程万余公里,实地走访、座谈,了解建设需求,结合6项重点任务,设定4个阶梯目标,以农村学校、教学点为根本,从最困难的地方、最基础的阶梯做起,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生生活设施,逐级推进工作目标。
(四)力求一个“精”字,合理制订规划。本着“一地州一标准、一县一方案、一校一策”的原则,将资金需求及建设内容细化到每所学校、每个阶梯、每项内容,按时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2014-2018年,全区共规划投入建设资金201.4亿元,其中校园校舍建设规划投入183.3亿元,设备购置规划投入18.1亿元。全区规划投入总数中,用于南疆四地州的资金占全区规划投入总数的56%。按阶梯式推进步骤划分,第一阶梯共需投入96.5亿元,第二阶梯共需投入41亿元,第三阶梯共需投入8.5亿元,第四阶梯共需投入55.4亿元。
(五)强调一个“统”字,多方筹集资金。将“全面改薄”作为一项涵盖所有义务教育工程的系统工程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县级和对口援疆省份共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5︰5分担,其中南疆四地州地方资金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9:1分担,其他县(市)按5:5共担。自治区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公用经费资金以及对口援疆资金等五项资金,分别占总需求的56.5%、7.4%、24.8%、6.3%和5%。
(六)强化一个“干”字,推进项目实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规范管理项目。我区对地县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将工程建设任务和资金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项目。要求“以县为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强监督指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实时向社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地方进行问责。另一方面,我们借助高校基建管理技术力量,搭配地县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了涵盖基建、资金、项目、设备管理方面的专家组,并邀请监察、审计部门,由厅领导带队,不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设计审核,把好项目建设源头。我区要求各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把好学校食堂设计“源头关”。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各地、州教育部门对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置永久性标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区要求项目建成后设置永久标志牌,统一注明“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竣工时间、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资金和建筑面积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做好采购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实行以自治区“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为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为监督,地(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为主体的设备采购机制。落实以地(州、市)级教育局、财政局的设备采购工作责任,督促各地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设备采购工作“阳光操作”。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各地、县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与建设、国土、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沟通,争取对“全面改薄”工程的收费制定减免优惠政策,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打破常规、急事快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提高“全面改薄”专项资金投资效益,使“全面改薄”工作保质保量的有效推进,逐步促进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实地调研全区四分之一的县市,找准薄弱点;举办教育、财政系统近200人共同参加的规划培训班,详解政策要求;组织专家逐县、逐校审核项目规划,论证建设合理性;举办自治区级教育、财政、发改系统“全面改薄”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全面改薄”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全面改薄”督查制度,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将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挂钩;积极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对各地“全面改薄”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新疆教育报》、教育信息网、教育财会网、“全面改薄”微信公众号和各地主流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公开资金分配情况、年度建设计划、设备采购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印发工作简报十余期,通报工作进展。
二、2014年工作成效
(一)实施进度
我区“全面改薄”在工作推进方面,从最基础的阶梯开始,完成上一阶梯的工作任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再考虑下一阶梯的工作任务。首先使在校学生每人拥有一套合格的课桌椅,寄宿生每人拥有一张合格的学生用床,每个学校都设置国旗杆,再优先支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靠前的县(市)先行完成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避免出现跳跃式实施或跳过某阶梯实施。
2014年,共落实“全面改薄”工程资金33.6亿元,占五年总需求的17%,其中:中央资金19.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1.3亿元,县级财政资金2.7亿元。用于校园校舍建设26亿元,批复建设面积142.7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6.2亿元,用于设备购置1.4亿元,涉及项目学校3909个。具体如下: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落实资金18.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6.5亿元,县级财政资金2.2亿元。用于校园校舍建设12.2亿元,批复建设面积66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5.1亿元,用于设备购置1.4亿元,涉及项目学校3207个。
——南疆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资金2亿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中,用于校园校舍建设1.7亿元,批复建设面积8.4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0.3亿元,涉及项目学校39个。
——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落实资金2.3亿元,批复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21个。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落实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4.7亿元,县级财政资金0.6亿元。用于校园校舍建设9.8亿元,批复建设面积52.3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0.8亿元,涉及项目学校642个。
目前,工程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县市,批复下达的土建项目已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单体,项目已陆续开工,采购项目也已进入招标程序。
(二)成效及体会
“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根本之策,为加快解决当前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各族群众将亲眼目睹农村学校的巨大变迁,亲身感受党和政府对各族儿童的关心关爱。
2014年工程的实施,国家、自治区投入26亿元为3909个项目学校新建、改扩建校园校舍142.7万平方米,投入6.2亿元用于附属设施建设,投入1.4亿元用于设备购置。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条件显著改善,确保了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逐步消除了大通铺、学生用床紧张现象;为学校师生提供了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食堂或伙房的建设,满足了在校师生就餐需要;通过设置开水房、安装饮水设施,确保了学生饮水安全便捷;保障学校厕所有足够厕位;学校供电、供水、供暖、绿化、硬化以及安保等附属设施得以明显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为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起到积极作用。
三、县市案例
(一)喀什地区
1.加强组织领导
喀什地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成立了“喀什地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局际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监管喀什地区“全面改薄”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实施当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也相应成立“全面改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县市“全面改薄”项目工作。
2.规划编制情况
在规划编制方面,喀什地区所辖县(市)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本着“保基本、兜底线,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县级统筹、逐年推进”的原则,优先支持偏远乡镇学校;优先支持教学条件较差,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喀什地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总资金512573 万元,其中:校舍建设资金349200万元,附属设施建设所需资金113630 万元,运动场建设21969 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配备27774 万元。
3.严格工程管理
喀什地区坚持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入手,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县(市)教育、财政、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共同参与,实行“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工作方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执行工程质量“问责制”、项目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制、项目建设倒排工期制,凡参与工程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工程的总体实施方案及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各项目县(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具体项目实施要求和特点,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一是强化工程管理。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把培训关,工程建设前,由各县、市教育局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监督培训;严把材料关,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严把施工关,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规范施工;严把时间关,所有建设项目当年开工率100%,第二年竣工率100%。坚决杜绝“六无工程”,即无报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证明承包、无图纸施工、无工程监理、无验收就使用。二是强化监理职责。所有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公司全程监理,项目学校监工代表旁站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地区及各县市教育、发改、财政、住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使工程从勘察、设计、招标、施工、质检、监理到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事,加大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4.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要求各县(市)教育局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落实年度各级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加强组织领导
伊犁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改薄”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迅速成立了由伊犁州教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组成的伊犁州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伊犁州副州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州“全面改薄”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面改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进行。
2.加强资金监管
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订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召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减免税费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各收费单位一律遵照“县级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50%收取”的标准执行。
3.严格项目管理
为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各县(市)教育部门采取了以下管理机制以及措施:一是项目管理模式机制。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项目经理为成员,县市教育局基建、勤俭办相关人员为管理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对教育工程项目组织督导检查,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相关情况,结果作为业绩成为以后参与教育工程项目的依据。三是参建单位退出机制。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拖延工期,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民工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参与今后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心不强,工作履职差的监理单位今后不得参与教育系统新开工项目监理。四是项目建设问责机制。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单位领导必须靠前指挥,亲自落实。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任务和管理不善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实施问责。
4.加强监督检查
“全面改薄”监督工作,实行专职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专职监督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组成,在各县(市)委、县(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法规和县委有关规定对“全面改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采取联合与独立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群众监督采取设立监督电话,通过多渠道收集民意,确保项目工程公开公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出席“全面改薄”项目管理部门的有关会议,了解情况,提出预防违反政策规定、违反纪律、违章操作等问题发生的措施。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参加“全面改薄”项目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并实施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建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和了解广大教职工、人民群众对“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工作的反映。四是招标工作和项目结束后,分别召开会议,听取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对在项目招标和项目管理中执行政策和纪律情况进行总结,工程经费要进行专项审计。五是受理对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地方分担资金缺少硬性规定。因财政部、教育部没有硬性规定薄改计划地方资金分担比例,我区在落实地方资金时存在较大困难。2014年,国家下达我区薄改计划中央资金10亿元,我区通过不懈努力,仅落实地方资金8.6亿元,没有达到以往工程项目中央与地方资金按5:5的分担比例。建议今后财政部、教育部在下达资金时明确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的分担比例。
(二)优惠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校安工程实施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工程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我们参照国家校安工程规费减免政策,再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优惠政策,但因缺乏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而没有协调成功。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全面改薄”工程优惠政策。
(三)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全面改薄”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防范资金风险,我们已草拟了项目、资金及监督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但尚未发布实施。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尽快正式印发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全面改薄”工作顺利开展。
(四)维护政策措施的延续性。在制定“全面改薄”实施方案时,我区就以项目管理的方式,编制了每所学校、每个项目的建设方案,并以此遴选年度建设计划。建议教育部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方面,不再做大的方向性调整。
五、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下达资金。加快工作进度,科学、合理地分配2015年“全面改薄”建设资金,及时下达工程资金及建设计划,并敦促项目县(市)抓紧时间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二)紧抓施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各项目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靠前指挥,狠抓协调和督促,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倒排工期制、质量进度问责制,本着“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实效”的原则,抢抓当前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评估机制。各级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将加强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各地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持“阳光操作”,积极推进有关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坚决防止用上级财政拨付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资金偿还债务,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促进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自治区教育、发改、财政部门适时对各地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开展评估,真正把这项德政工作、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四)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自治区将以各地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按照中央财政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各地工作努力程度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对地州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对项目实施组织较好,效果明显的地区给予资金奖补;对因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以及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减少直至停拨资金,并予以通报和约谈,保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五)加强对基建专干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基建专干业务培训工作,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培训教育工程常用施工量验收规范、建筑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审批及建设程序、基建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各地教育基建专干的业务水品,促进教育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地在建设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完善和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特别是加强施工后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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