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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2014年工作总结

2015-03-04 来源:督导办收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2014年,我省本着补短板、抬底部,整体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原则,结合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开展“薄改”的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工作,努力实现我省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通过一年的努力,我省基本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为2015年改薄工作的全面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收到国家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部署后,我省高度重视,郑继伟副省长、李云林副秘书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薄改工作。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项工作,我们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教督厅〔2014〕1号)要求,成立了浙江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加强了对“薄改工程”的组织领导。

  2.全面摸底排查,制订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现状,我们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国家文件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摸底排查。从摸底排查结果看,我省各地除城区部分学校存在一定程度的大班额现象外,没有国家严格意义上的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薄弱学校。但考虑到薄弱学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浙江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对薄弱学校,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我们会同省有关厅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最终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薄弱学校改造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进行划分,未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的学校在某种程度上都可视为薄弱学校。对薄弱学校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期分批实施改造提升。

  我们根据省政府关于整体提升基础教育薄弱县(市、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要求,同时结合国家文件精神,制订了浙江的“薄改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标《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聚焦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实施对象上,我们根据2013年度事业统计年报,采用生均教学及教辅用房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馆面积、生均学生宿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等四项指标,按照权重及得分在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中筛选出一批教育资源相对紧张、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分期分批加以改造提升,改善办学条件。在实施内容上,综合考虑国家的要求和我省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薄改工程”聚焦于硬件条件改善,将建设内容分为四类:一是校舍改扩建类,主要指在原有校园内针对校舍的新扩建和改造项目;二是整校迁建类,主要是指学校整体迁建或新建的项目;三是校园环境改造类,包括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运动场改造等;四是设备购置类,包括课桌椅购置、计算机多媒体设备购置、实验器材购置、安防设备购置等(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20%)。

  3.科学编制规划,统筹安排资金

  为确保“薄改工程”规划质量,我们按照“二上二下”的原则组织编制审核“薄改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安排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按照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杜绝盲目扩大规模、超标准建设,严禁建设豪华学校,建设资金不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等不属于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不纳入建设计划。根据“二上二下”审核后的建设计划,2014、2015年全省计划安排“薄改工程”共计287个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31633.38万元,校舍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1054060平方米,购置设备53842台(套)。其中,2014年计划安排“薄改工程”93个项目,计划投资88093.38万元,校舍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298282平方米,购置设备22012台(套);2015年计划安排“薄改工程”194个项目,计划投资243540万元,校舍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755778平方米,购置设备31830台(套)。

  关于建设资金问题,我们坚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在与省财政厅协商的基础上将校舍改扩建、整校迁建、校园环境改造和设备购置等4类项目均纳入省补助范围,并将投资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同时要求各地抓紧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4.强化项目管理,规范组织实施

  “薄改工程”项目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是教育方面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保证规划项目的规范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达到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目的,我省各级行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首先,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其次,新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负责制及项目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三,要求各级部门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推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等监督手段,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4年工作成效

  1.规划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规划》的总体安排,2014年全省规划项目93项,计划投资88093.38万元。其中校舍建设类62项,建筑面积298282平方米,计划投资84622.41万元;设备购置类31项,购置设备22012台(套),计划投资3470.97万元。

  校舍建设类项目中,整校迁建类项目14项,建筑面积162020平方米,占规划总数的54.32%,改扩建项目40项,建筑面积136262平方米,占规划总数的45.68%,校园环境改造类项目8项。规划项目已开工学校60所,开工项目62项,开工面积298282平方米,占规划总数的100%。2014年竣工学校60所,竣工项目62项,竣工面积298282平方米,占规划总数的100%。

  设备采购类项目中,采购设备包括计算机、多媒体、图书、课桌椅、音体美教室、生物、物理、化学实验室设备等,规划设备采购项目31项,采购总金额3470.97万元,采购设备共计22012台(套),2014年共完成采购项目31项,采购金额3470.97万元,采购设备22012台,占规划总数的100%。

  2.中央资金项目安排落实情况

  2014年中央资金项目共计27项,涉及学校26所,计划投资48355.11万元,共安排中央资金9793万元,中央资金占计划投资的20.25%。

  其中,校舍建设类项目26项,投资总额47954.41万元,安排中央资金9756万元,2014年开工项目26项,开工学校25所,开工面积160292平方米,开工比例100%;竣工项目26项,竣工学校25所,竣工面积160292平方米,竣工比例100%。

  设备采购类项目1项,采购设备为电脑、多媒体设备、信息化设备等,规划采购总金额400万元,安排中央资金37万元。2014年完成采购项目1项,采购金额400.7万元,采购完成比例100%。

  3.成效及体会

  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当前全国教育系统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是一项民心工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14年,我省通过实施“薄改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薄弱学校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加快薄弱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薄弱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全省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薄改工程”的实施,加快了欠发达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水平的速度,使广大欠发达地区的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得到广大老百姓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狠抓薄弱学校、薄弱环节的整改提升,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1.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进度。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规划》的安排,制定建设进度表,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规划、发改、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薄改项目按照规划如期完成。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采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2.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薄改影响。进一步加强对“薄改工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薄改工程”,介绍党和政府为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报道工程的进展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的成绩等,争取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薄改工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督促各地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各责任主体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期间师生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安监等部门对施工现场开展督查,把施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工作实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督导重点围绕是否存在D级危房、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是否有安全饮用水、食堂是否满足就餐需要、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是否配备数字教育资源和播放设备等方面。结合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夯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

  5.加大师资投入,提高学校“软实力”。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软件建设。一方面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师资力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切实提高薄弱学校的“软实力”。

浙江省薄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耿道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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