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我省全面启动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编制了“全面改薄”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2014年度项目的实施。现将我省2014年“全面改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面改薄”领导小组,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全面改薄”工作机构,制定“全面改薄”实施方案和五年规划。省“全面改薄”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县(区)明确职责,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全面改薄”工作作为保障教育公平、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我省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抓实抓好。
我省先后于2014年5月、11月两次召开全省“全面改薄”工作视频培训会,从学习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政策要求入手,深化对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重要性的理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科学编制规划
我省各市、县(区)组织力量,对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深入边远艰苦乡镇学校、村级小学和教学点进行办学条件摸底排查,以满足基本办学需要为目标,摸清我省每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缺口,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为编制改善办学条件规划做好基础工作。2014年11月,我省下发了《关于编制福建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闽改薄办〔2014〕1号),各市、县(区)结合城镇化进程、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改薄规划。项目规划全面覆盖薄弱学校,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从2014年11月25日起,省改薄办按照“实事求是,聚焦薄弱,兜住底线”的原则,分片指导、逐县推进,对规划数据组织市和省级的审核,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修改和上报。除厦门市外的93个县级单位(包括78个县(市、区)、7个开发区(投资区)和8个设区市本级单位)上报了县级规划。经过审核、汇总和多方征求意见,我办对“改薄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于2015年2月15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全省规划总投入88.01亿元,计划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6.54亿元,省级专项奖补资金26.54亿元(其中安排绩效奖补资金4100万元);各市、县(区)计划安排资金34.93亿,其中:市、县(区)财政资金31.09亿元,其他资金3.84亿元(含捐助资金)。项目学校共6875所,覆盖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数的80%,其中:小学3842所、教学点1772个,初中校99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04所),完全中学257所,特殊教育学校10所。计划建设校舍及附属设施类项目学校3685所,共8126个项目,投资59.87亿元;设备购置类项目学校6670所,投资27.73亿元。
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学校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预计受益学生将达380万人。
(三)加强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同时,我省财政按照与中央薄改专项资金1:1比例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华人华侨,通过捐助、定向援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凡列入规划的项目,除中央、省级资金保障外,不足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比例分担。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订了《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现象。
同时,为节约工程资金,各地国土、建设、物价等部门积极落实工程税费减免的各项政策,对所有涉及校安工程建设的项目,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大力支持。有的对“全面改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有的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协商等方式,利用市场机制,尽量降低标准,提倡有关单位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角度考虑,予以减收或免收。
(四)加强项目管理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校舍建设类项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及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类项目,按采购品种和数量分别由县级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集中采购、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确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分散采购的,也应严格采购程序,确保质量。与此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数据录入审核跟踪制度,实现项目进展与数据录入同步;建立月通报制度,对各项目县的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定期排序通报;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严格遵照“改薄规划”开展工作,并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参与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因建筑质量问题导致校舍垮塌的,对于未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采购的,对于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目标实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督导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改薄规划”实行全过程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工程”,各地“改薄规划”要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要求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对工作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实行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考核;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按照绩效考核目标组织评估验收;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全面改薄”工作中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查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改薄规划”实施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督导评估长效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及信息,推动全面改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2014年工作体会
通过对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使各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了解掌握各校的基本情况,为全面实施改薄工作指明了方向。
据初步统计,2014年建设类项目现已开工约50%,其他绝大部分已做好前期准备,将于近期开工;2014年设备采购已进行投招标的约占75%,尚未完成的采购项目也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将于近期进行招投标。通过2014年度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重点解决了最急需的办学条件,优先解决学生没有课桌椅、床位等“出洋相”的问题,使一些最急迫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降低了义务教育均衡差异系数,使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完善机制是落实“全面改薄”的关键。那些认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评制、现场办公制、工作汇报制、监督检查制、问责激励制等工作制度的地方,其工作进展就快、工作任务就完成得好。
三、市县案例
(一)宁德市“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2014年7月,宁德市政府下发《宁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五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该项计划,以不断缩小县域、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该计划重点建立三大工作机制,即区域之间对口帮扶、校际之间结对帮扶、县域之间协作帮扶。区域之间对口帮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事业发展八项措施的通知》(闽教综〔2013〕21号)执行(晋安区帮扶霞浦县、南安区帮扶古田县、马尾区帮扶寿宁县、翔安区帮扶屏南县、涵江区帮扶柘荣县、仓山区帮扶周宁县);县域之间协作帮扶,按照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3〕9号)执行(蕉城区与屏南县、福安市与周宁县、福鼎市与寿宁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柘荣县之间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校际之间结对帮扶,由各县(市、区)确定。
该计划分为筹备启动(2014年4-8月)、组织实施(2014年9月—2018年9月)、总结提升(2018年下半年)三个阶段,并在项目建设(包括教学装备类和校舍改造类项目)、学校管理、师资培养、教学教研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帮扶举措,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宁德基础教育工作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配置和结构优化等方面摆脱贫困。
(二)邵武市实行领导挂点负责制
南平市所辖的邵武市教育局实行局领导与“全面改薄”建设工程定点挂钩制。要求挂点领导做到:①督促指导各方责任主体保安全、抓质量、促进度。②每周到工地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③协助指导项目校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定期收集“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每月由改薄办牵头召开项目建设调度推进会,通报点评工程质量,肯定好的做法,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建设有序开展。
2014年,该市实施校舍建设项目3个,规划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规划总投资468万元(新建明鸿中学学生宿舍楼,规划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规划投资400万元(县级资金400万元);新建沿山中心小学锅炉房,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规划投资17万元;新建故县中心小学食堂、餐厅,规划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规划投资51万元);实施室外运动场建设项目学校共5所,建设面积1360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5万元(第七中学,项目资金50万元;第五中学,项目资金50万元;明鸿中学,项目资金50万元;实验小学,项目资金40万元;熙春小学,项目资金45万元)。以上项目均已全部竣工。
(三)光泽县严把监督检查关
光泽县虽然是非设防区,但所有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均按6度设防设计。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严把建材关。钢材、水泥均指定为国有大型企业产品,杜绝使用小窑水泥和小炼钢材,规定了强弱电线路、门窗等所需材料的品牌;二是严把工程管理关。每个项目均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并要求学校安排一名有经验的教师作为施工现场代表专职监管,如实填写《光泽县教育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日志》,以便对施工、监理、质检等工作进行监督,县教育局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还不定期派人到场检查、指导;三是把好进度关。定期召开工程建设进度协调会,规定每周由各项目施工现场代表及时向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经办人员汇报工程质量、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经汇总整理后向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四、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我省“全面改薄”任务艰巨
——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一是部分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的校舍生均面积不足,与国家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校舍建设总体基础相对薄弱,我省地处自然灾害多发区,学校分布广,地处沿海或山区的学校校舍损耗率较高,尚有不少校舍需要加固、改造、维修或重建。三是许多学校的运动场地、护坡、围墙、大门、管网、校园绿化和硬化等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建设和改造。近年来,建材、人工价格等大幅度上涨,自然灾害频发导致校舍受损严重(每年中小学危房自然增长率达3%,部分地方达5%),更加大了我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的筹措压力。
——设备设施缺口大。一是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等总量不足,部分学生课桌椅需要更新,厨房和餐厅设备不足,标准化水平亟待提高。农村非寄宿制学校的配餐室和小食堂缺口较大。二是教育信息化方面,在全省农村中小学校中完成校园网建设的小学比例为38%、中学比例为59%,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亟待加强。
在2014年我省组织的摸底排查中,全面改善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共需投入资金228亿元。我省“改薄规划”立足于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学校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部分学校离我省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财政困难面大
我省是全国重点老区省份之一,革命老区遍及全省67个县(市、区),同时,也是华东六省一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少数民族乡19个,分布在12个县(市、区),我省革命老区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县占全省县(市、区)比例近80%。 这些老区县大部分为经济欠发达县,地方财政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转状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筹措困难。
3.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受限
我省将中央改薄资金用于改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等经济欠发达县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这些县需要解决的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量多,自身财力难以解决,但受到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限制,这些亟待解决的项目难以列入规划。
(二)工作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薄改资金支持力度,缓解我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筹措压力。同时,建议适当扩大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使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
五、2015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5年,我省继续按照全国改薄办的部署,认真实施“改薄规划”,进一步改善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继续完成2014年年度项目的同时,做好2015年年度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重点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配备急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办好教学点。
从2015年开始,各地规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开工,次年底之前完工;规划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启动采购项目,力争当年验收投入使用。
(二)主要任务及资金安排
2015年规划校园校舍建设投入15.1亿元,建设校舍面积58.2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43.82万平方米,生活用房12.69万平方米);购置课桌凳、学生用床、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图书等计5.56亿元。共投入资金20.76亿元。其中,中央薄改资金5.57亿元,省级薄改资金5.57亿元(包括绩效奖补资金1000万元),市县及以下资金9.62亿元。
(三)管理措施
为了切实完成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任务,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管理。我们将把“全面改薄”与其他教育类建设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和管理。在项目安排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结构调整性浪费。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项目县自查、市互查和省级抽查制度,通报、督导、考评和奖惩制度;安排督导、评估经费,尝试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评估,切实推进规划的逐项落实。
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促进项目实施规范化,项目管理精细化,正确处理好速度、质量、安全的统一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加强质量巡查,消除项目实施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制订《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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