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市(州)、县(市、区、特区)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工作实施情况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科学编制年度计划。结合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城镇化发展等实际,提早谋划,科学合理规划项目。2015年全省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1545所、单体建筑2543个,建设面积489.9万平方米。按照实际需要购置各类设备,其中生活设备(学生宿舍、食堂、饮水、安保设备)74725台(件、套),课桌椅58287套,图书1814343册,教学实验仪器(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实验仪器)31997台(件),音体美器材15711台(件),信息化装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17462台(件、套)。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省级财政投入10.5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全面改薄”,县级财政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所需资金。截至目前,全省共下达中央、省级资金783823万元(中央资金588373万元、省级资金195450万元),市(州)级投入资金7218万元,县级投入166809万元,其他资金投入11086万元。省教育厅、财政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场沟通,现场签发文件。切实强化资金管理,将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继续实施2005年12月省人民政府第91号令颁发《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2006年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工程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9号)已明确的减免优惠政策。
(四)规范项目管理。始终坚持“快速、安全、质量、节俭、特色、廉政”建校方针,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最新抗震设防标准及质量安全要求,实行县级负总责、施工单位终身负责制。土建项目要求县级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严把“六关”,落实“十制”。非土建项目要求县级严格执行国家、省的相关配置标准和要求,按有关采购规定组织统一采购。
(五)加强监督检查。将“全面改薄”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为“民生实事”,将项目实施推进纳入各级目标管理,明确领导责任人、承办人狠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教育工程视频推进调度会,适时召开约谈会,督促加快建设。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排名,对先进市(州)、县通报表扬奖励,对后进市(州)、县通报批评致函党政主要领导督办。组织2次大型的全覆盖式检查和市(州)交叉检查,定期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进度慢的县和未开工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六)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站开辟了“全面改薄”专题子网站,同时在贵州省教育网、《西部开发报》、《贵州日报》及市、县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宣传政策措施,报道工作进展,推广经验做法。将“全面改薄”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努力营造全省上下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2015年工作成效
(一)总体进度达到预期目标。一是2015年规划项目。2015年规划建设项目学校1545所、单体建筑2543个、面积489.9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已开工项目学校800所、单体建筑1448个、面积295.5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面积总数的60.32%;竣工项目学校410所、单体建筑711个、面积159.2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面积总数的32.5%。设备采购类项目学校312所,采购设备种类为生活设备(学生宿舍、食堂、饮水、安保设备)、课桌椅、图书、教学实验仪器(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信息化装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规划采购总金额19891.9万元,目前已完成11618.8万元,完成率为58.4%。二是2014年和2015年中央资金项目。2014年和2015年中央资金安排项目学校1316所、单体建筑2005个、面积225.9万平方米。其中:开工面积193.5万平方米,开工面积比例为85.66%;竣工项目学校420所、单体建筑783个、竣工面积11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比例为50.15%。采购设备种类为生活设备(学生宿舍、食堂、饮水、安保设备)、课桌椅、图书、教学实验仪器(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信息化装备(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规划采购总金额为30080.76万元,目前已完成24092.59万元,完成率为80.09%。
(二)推广总结成功经验。一是积极推广我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有”经验,即有功能齐全的教学用房、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有标准够用的卫生食堂、有干净的生活用水、有满足寄宿需要的宿舍、有方便的卫生厕所、有四季能用的浴室、有符合要求的医务室、有标准的运动场和图书阅览室、有留守儿童之家。实现学生“四在学校”,即“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总结提炼“快速、安全、质量、节俭、特色、廉政”十二字建校方针,把学校建设为“六化四园”,即“规划、硬化、绿化、净化、文化、信息化,学园、花园、乐园、家园”。
(三)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建成农村寄宿制中小学838所,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1029个,农村初中生、小学生寄宿率分别达70%、30%。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67所,县镇学校学位得到大幅度增加,有效缓解了学校大班额现象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全省共有43.3万名(小学29.5万、初中13.8万)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分别为78.5%和78.2%。积极促进了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省15个县接受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扩大中央资金投向范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初中工程等中央基建资金使用范围均有硬性限制,而各地需求各异,中央资金投向与地方实际需求时有不对应。建议放宽中央资金投向,只要符合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内容应均可使用,真正落实“缺什么、补什么”。
(二)增加资金分配基础因素。根据现实需要,我省“全面改薄”5年共需投入资金约250亿元,但除中央支持和省级有限补助资金外,市、县级财力根本无力投入补足资金缺口,致使建设资金缺口甚大。考虑中西部地区的财力困难,建议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数、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占全省总数的比例、农村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寄宿生生均食堂面积等列入基础因素,同时减少地方投入因素的分配比重,保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充分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确保贫困地区到2018年实现“全面改薄”工作目标。
四、2016年工作打算
(一)开展如“全面改薄”工作专项督导,充分运用督导的成果。
(二)进一步完善“全面改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合理化。
(三)进一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力争在2016年完成总规划数的60%以上。
(四)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全面改薄”的投入,对未列入规划的新增薄弱学校采取措施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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