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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总结

2016-03-08 来源:督导办收藏

  自去年年初国务院部署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来,新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多方资金,汇聚全区力量,全力推进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将我区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汇聚工作合力,高位推动实施。2014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成立了由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组成的“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全面改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做到统筹协调、政策配套、措施有力、工作到位。自治区党委连续两年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列为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自治区主席专门召开办公会议,审议“全面改薄”规划,了解工作推进进度。在今年6月3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面改薄”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所起的巨大作用,并明确指出今后几年“基础教育要以标准化、均衡化为主线,把重点放在南疆,放在双语教育,放在数理化教学上来”。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精髓。我区在编制“全面改薄”规划和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准确定位“一个观点”,妥善处理“四个关系”,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落实任务不打折。“一个观点”指:“全面改薄”是继“两基”攻坚、校安工程后,新疆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四个关系”指:“全面改薄”与标准化建设的关系、全面改善与重点突出的关系、统筹规划与分项推进的关系、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

  (三)强化省级统筹,多方筹集资金。自治区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及中小学公用经费等四方面的资金。各地统筹当地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对口援疆资金。2015年,全区共规划投入“全面改薄”建设资金30.85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17.1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8亿元,自治区资金4.10亿元,县市资金2.20亿元),初中工程资金2.5亿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1.2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82亿元,自治区资金4.87 亿元,县市资金0.54亿元)。

  (四)完善制度建设,狠抓项目实施。一是制定了“全面改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范各个工作环节。将工程建设任务和资金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项目,“以县为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责任。二是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评审,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地、市评审,严把设计源头关。三是借助高校基建管理技术力量,搭配地县经验丰富的同志,并邀请监察、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政府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实行以地、市为主体,自治区指导,各级监察、审计部门监督的设备采购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阳光采购”。

  (五)多项措施并举,提升管理质量。一是11月份组织对全区230多名基建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培训教育工程常用施工量验收规范、建筑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审批及建设程序、基建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各地教育基建专干的业务水平,促进教育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各地、县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与建设、国土、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沟通,争取对“全面改薄”工程的收费制定减免优惠政策,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打破常规、急事快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提高“全面改薄”专项资金投资效益。三是组织专家、部分地(州)项目管理业务骨干,采取项目互检、交流学习的方式对自治区所属的89个县(市)的相关项目学校进行了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找准症结,促进工作落实。三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新疆教育报》、教育信息网、教育财会网、“全面改薄”微信公众号和各地主流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公开资金分配情况、年度建设计划、设备采购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并印发十余期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

  二、2015年工作成效

  在工作推进方面,从最基础的阶梯开始,完成上一阶梯的工作任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再考虑下一阶梯的工作任务。首先使在校学生每人拥有一套合格的课桌椅,寄宿生每人拥有一张合格的学生用床,每个学校都设置国旗杆,再优先支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靠前的县(市)先行完成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避免出现跳跃式实施或跳过某阶梯实施。

  2015年,共落实“全面改薄”项目资金30.85亿元,占五年总需求的15.3%,其中:中央资金19.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8.98亿元,县级财政资金2.75亿元。具体如下: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落实资金17.1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4.10亿元,县级财政资金2.20亿元。用于校园校舍建设11.56亿元,批复建设面积62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5.14亿元,用于设备购置0.4亿元,涉及项目学校1316个。

  ——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落实资金2.5亿元,批复建设面积11.97万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26个。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落实资金11.2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8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4.88亿元,县级财政资金0.54亿元。用于校园校舍建设9.21亿元,批复建设面积  47.96万平方米,用于附属设施建设2.03亿元,涉及项目学校735个。

  目前,工程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县市,批复下达的土建项目已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单体,项目已陆续开工,采购项目也已进入招标程序。“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改善了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得到了各族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地方分担资金没有明确规定。因财政部、教育部没有明确规定薄改计划地方资金分担比例,我区在落实地方资金时存在较大困难。今年国家下达我区薄改计划中央资金10.8亿元,我区通过不懈努力,仅落实地方资金6.3亿元,没有达到以往工程项目中央与地方资金按5:5的分担比例。建议今后财政部、教育部在下达资金时明确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的分担比例。

  (三)优惠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实施校安工程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工程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地方得到了较好地落实。2014年“全面改薄”工作启动后,我区参照国家校安工程规费减免政策,再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优惠政策,但因缺乏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依据而没有协调成功。建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印发“全面改薄”工程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薄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不足。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让各族青少年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战略部署,我区结合“全面改薄”规划,拟定了《南疆四地州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2014-2017年)》,共规划投入46.3亿元,其中22.1亿元已列入“全面改薄”总体规划,另有24.2亿元资金缺口(2014-2015年中央财政已单独下达我区南疆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5.5亿元)。建议教育部、财政部继续加大对南疆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未纳入“全面改薄”规划的南疆四地州寄宿制初级中学建设18.7亿元资金缺口给予支持安排。

  (四)“全面改薄”规划需进行变更调整。工程实施两年来,各地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的推动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匀衡发展建设。与此同时,因规划编制不合理、维修稳定的需要以及中央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的要求等原因,各地教育工程项目也不同程度的出现需要变更规划的问题。建议教育部尽快启动“全面改薄”规划中期调整工作。

  四、2016年工作计划

  (一)适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组织机构。2014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成立了自治区“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目前因工作任务以及部分成员工作调整等原因,“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发生了变化,将于2016年2月份前对自治区“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二)整合各方力量,突出抓好工作重点。在召开2016年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时,套开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专题会议。请各地教育部门改薄办、督导办、财政部门、发改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通报全区“全面改薄”工作进度,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读《专项督导办法》,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促进2016年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落实。

  (三)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更大投入,落实自治区本级资金投入,督促各县市切实落实教育“以县为主”的责任,全力落实当地财政资金,统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积极争取对口援疆资等金。二是加快工作进度,科学、合理地分配2016年自治区“全面改薄”建设资金,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及建设计划确保“全面改薄”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四)坚持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一是坚持每月报通报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自治区教育督导约谈制度(试行)》(新教督﹝2015﹞5号)的规定,采取约谈项目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总结经验和不足;三是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制度,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五是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利用教育厅网站、微信平台、报刊、工作简报等及时对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自觉接受监督;六是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七是完善业务培训制度。每年定期对督导、改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八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抢抓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评估机制。按照《专项督导办法》的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牵头,“全面改薄”厅际协调小组共同参与组织,对各地(州、市)“全面改薄”工作区分重点、共同督查。配合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工作,2月份前召开专门的动员会议,部署2016年专项督导工作;4月份前制定并出台自治区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6月份完成一次自查;2016年下半年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实地督导。

  (六)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促进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自治区教育、发改、财政部门适时对各地“全面改薄”工作开展评估,真正把这项德政工作、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以各地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按照中央财政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各地工作努力程度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对地州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对项目实施组织较好,效果明显的地区给予资金奖补;对因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以及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减少直至停拨资金,并予以通报和约谈,保证“全面改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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