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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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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来源:督导办收藏

第39期

湖南:坚持四个结合 推进全面改薄

  湖南自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开展以来,坚持四个结合,扎实推进工作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改薄与合格学校建设相结合

  一是以合格学校建设为目标推动全面改薄。全面改薄工作实施后,湖南将全面改薄与合格学校建设紧密结合,以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合格学校建设。截至2015年,湖南累计投入190多亿元,建设合格学校10799所,新建改扩建校舍1300多万平方米,添置教学仪器设备1680万台(件),新增仪器设备值28.9亿元。

  二是以保基本为底线实施全面改薄。湖南严格按照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规划,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成一所”,杜绝超标准豪华建设,划定禁止“红线”,确保全面改薄实施不偏航。

  三是以省级统筹为基础完成全面改薄。在项目统筹方面,湖南除按国家要求统筹相关项目外,还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城镇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等省级重点项目与全面改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

  二、全面改薄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一是整体谋划,突出重点。一方面,湖南按照“全面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了全面改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项目规划。另一方面,印发《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将全面改薄作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到两个规划相互衔接,有机融合。为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扶贫,湖南将123个县市区按照财力状况,分类确定项目县,分层次给予支持。对财力状况较差的一、二类项目县,给予重点支持,对财力状况较好三类项目县适当给予奖补。

  二是保障经费,突出精准。除用好中央薄改专项资金,湖南各级政府都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安排资金用于全面改薄。2014年、2015年,湖南省本级用于薄弱学校改造的项目资金分别达到13.43亿元和15.38亿元。在经费分配方面,既关注总体贫困情况,又关注贫困人口的数量和贫困程度;既支持已划定为贫困地区的薄弱学校,又支持实际贫困地区的薄弱学校,通过精准发力,将全面改薄与教育扶贫攻坚结合起来。

  三是对口帮扶,突出实效。湖南选择改薄重点地区之一的怀化市开展教育精准扶贫试点,组织长沙市部分优质学校与怀化市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工作实行“三不变”、“四协调”,即受援学校现行体制不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经费机制不变;受援学校与派出学校协调教育教学管理,协调师资交流,协调教育教学改革,协调教学质量评价,充分发挥长沙市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怀化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提高。

  三、全面改薄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相结合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是薄弱学校改造的重点之一。湖南一方面通过实施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及国培、省培计划等,有效缓解农村薄弱学校教师补充难问题。另一方面,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设立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有效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待遇,一批改薄项目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各地以薄弱学校改造为契机,坚持以课堂为核心,广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通过完善现代信息技术装备,优化教学手段,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是加强学校管理。各地在薄弱学校改造中,转变教育观念,针对改薄项目学校特点,集中精力研究生情、家情、学情,致力后进生转化。项目学校普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落实校务公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致力建设生态校园、智慧校园、文化校园。

  四、全面改薄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一是完善基本办学标准。湖南在以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办学标准。基本办学条件较差的项目学校,要通过改薄达到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其他项目学校和教学点要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二是落实公开公示。湖南坚持信息公开公示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校舍建设类项目统一设置永久性标识牌,接受监督。2015年,湖南又出台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公示实施办法,将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纳入对市县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在各级地方教育门户网站开辟全面改薄专栏。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湖南全面改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全面落实,财务核算、资金支付审批、审计等制度全面建立,确保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项目安全。同时,建立双月通报制、定期督查制、定向调度制等制度,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

  四是开展绩效考评。湖南将全面改薄工作纳入对市州年度教育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制定《“全面改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一检查依据,注重过程评价,注重分层次评价,形成省、市、县、校检查评估体系。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市县的重要依据和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因素。

  通过以上措施的推进,湖南全面改薄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10月底,湖南全面改薄累计支出76.5亿元,占项目总规划的36.6%。校舍建设类项目开工率45.8%,竣工率37.3%;设施设备购置完成15.5亿元,采购471.5万台(件),分别占规划的41%和45.6%。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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