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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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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来源:督导局收藏

第54期

山东省“四个安全”加强学校建设安全工作

  为把学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绿色工程,山东省在解决大班额、薄弱学校改造等工作中狠抓学校建设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中的重点环节确立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重点强调“四个安全”。

  一是选址安全。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灾害、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选址所在地土壤中污染物超标的不予审批。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二是设计安全。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安全、安静、便利、卫生等因素,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考虑到学校人员密集,要重点做好走廊、楼梯、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工作。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抗震标准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的标准。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出行。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铺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选材安全。建筑建材的选用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要坚持绿色、环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参建各方主体要对钢筋、混凝土的采购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低劣建材的使用。环保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塑胶运动场地、各类教学仪器设备的环保质量监测,坚决杜绝“毒跑道”、“毒仪器”事件的发生。

  四是建设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进度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严禁以追求进度为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严格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四个安全”的提出,山东省各地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按有关要求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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