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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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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来源:督导局收藏

第57期

山东省全面改薄专项督导评估顺利开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的要求,日前组织了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全面改薄工作的实施。

  一是搞好科学筹划。为确保全面改薄专项督导顺利开展,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抽调40多名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成立5个督导组,对15个市30个县(市、区)实施督导评估。评估前,专门召开培训会,强调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的重大意义,介绍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整体考虑和活动安排,印发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活动手册,确保了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专项督导期间,听取了15市及30个督导评估县(市、区)全面改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工作档案、资料和账册,对随机抽取的400多所全面改薄项目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20条底线”要求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突出四个重点,即办学条件标准是否达到“20条底线”要求,按照标准逐校逐项检查;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看上级拨付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全面改薄项目,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重点核查土地保障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手续等;学校安全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查学校建设过程中的选址安全、设计安全、选材安全、施工安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把学校建成安全工程、绿色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将全面改薄专项督导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针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列出整改建议,共形成15份3万余字的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要求各地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改薄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云南省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日前,云南省组织8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16个州(市)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项目学校等方式开展工作,实地检查了32个县(市、区)的130余所项目学校。专项督导总结了各地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也指出了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完成率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部分地区项目推进缓慢滞后、购置设备利用率低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项督导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州、市人民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前期审批周期,减免项目建设有关收费。同时,采取通报、督查、约谈、问责等严格有效的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6年全面改薄项目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完成率均达到总体规划任务的50%。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州三级资金分担机制,足额配套州级资金。同时,督促所辖县(市、区)按州、县资金分担机制,及时足额配套县级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州、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方可准入。建设工程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水平。各州、市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教师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尽快消除“不会用”“不敢用”的现象,真正让教学仪器设备发挥教学作用。要建立或完善全面改薄设施设备管理运行维护制度和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资金的投资效益。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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