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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教 规范管理--周济部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通报》第26期

   党中央印发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必将对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产生重要的影响。今天教育部党组召开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深入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拓高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今天这个会议要强调的就是这样八个字:从严治教,规范管理。

  一、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

  第一,清醒认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到处是一派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发展态势鼓舞人心,发展机遇千载难逢。然而,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实践证明,形势越是大好,事业越是快速发展,我们越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各地、各高校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部署,紧密结合高校实际,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总体是好的,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是高的,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的拥护和信赖,有力支撑了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但是,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是经济案件和违规办学乱收费问题频发,影响恶劣。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民主法制建设还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管理还存在漏洞,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可以说当前社会还处在一个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期。教育作为社会的重要领域,也不可能是一片净土。近年来高校在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受社会腐败现象诱惑侵蚀的危险增多;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以身试法,违法乱纪;一些高校在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校办产业和后勤、附属医院、招生考试等领域出了问题。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资金安全问题。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个别领导干部法制意识、风险意识淡薄以及决策上的失误、管理上的漏洞,采用种种欺诈等手段,千方百计腐蚀干部,非法侵占高校的资金。个别直属高校在无考察报告、无可行性论证报告、无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下,盲目投资,随意担保,被不法分子诈骗,损失巨大。这类案件不仅造成经济上重大损失,政治上的影响也很恶劣。当前资金安全已经成为高校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第二类是贪污贿赂案件时有发生。当前高校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尤其是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进一步确立,高校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高校领导干部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显突出。有四个值得忧虑的情况:一是经济案件居高不下。据统计,2003年直属高校的立案数和涉案人数,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112.24%和118.64%。今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几个不法书商交代的线索,开展了一次查处高校图书销售贿赂贪污案件的专项行动,40余人被法办,其中涉及4所直属高校的23人。湖北武汉市仅大学校园网络建设收回扣一事,20余人被法办,其中涉及3所直属高校的10人,且多数是处长、教授。二是负责人违纪违法增多。过去高校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在基层,现在校级干部犯案的,有较快增长。去年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吴世明、西北农林大学原副校长李良晨因经济犯罪被判刑。某省今年上半年查处高校案件,涉及高校副校级干部的占了13%。三是出现了串案、窝案。今年4月份以来有5所直属高校各有一个处室,从处长、副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全部被捕。四是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回扣、捞好处、私设“小金库”。国家《刑法》早有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及“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均以受贿论处。我们有些高校干部、教师却把违反规定收受和私分回扣视为“正常”,搞出不少违法乱纪的事情来。有的在教材图书、医药器械、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算机网络建设中私分回扣,有的在基建工程招投标、工程发包、施工过程和工程决算等环节上收受红包,有的在教具学具、学生用品、食堂日用品采买中违规收回扣、私设“小金库”及随意支取公款。这股歪风是高校发生腐败案件的温床,必须依法坚决刹住。

  第三类是违规办学和乱收费。最近“焦点访谈”节目连续三次报道了北航招生中发生的问题。虽然涉案人员正在受到查处,但对全国高校的形象,对高考录取工作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近日,温家宝同志批示:“北航招生发生的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地方出现的类似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健全监督机制,以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和信誉,建议教育部通盘考虑,并提出意见。”李长春同志批示:“看来北航所暴露的问题不是个别的,要下大力气整治,否则影响教育的形象。”类似北航招生中发生的问题,在普通高校录取中搞“点招”,利用特长生、定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索贿,以各种名义乱收费、高收费的,在其他高校也有发生,非法中介和违规办学问题也不少。这类事件之所以恶劣,在于它触犯了道德的底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今天我讲了这么多问题,怎么看待形势,非常重要。总的看,形势大好,挑战严峻。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形势是很好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有重要进展,干部队伍整体也是很好的。同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看待形势和问题,一要对大好形势有充分估计,看到成绩,看到光明。成绩是巨大的,问题是存在的。然而,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可以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不要动摇了我们改革发展的前进方略和信心。二要对问题高度重视,要敢于正视问题,也要认真解决问题,不能掉以轻心,相信高校有智慧有能力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些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少数高校领导干部心目中,这项工作并没有摆在重要位置。有的领导干部认为,高校里面不会存在大的问题,不要自己折腾自己;有的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有些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干部把业务工作视为硬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任务,没有在业务工作中主动融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有的忽视和放松了对所管辖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干部缺乏监督约束,失之过宽、失之于软。由于认识存在问题,这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乱收费工作没有真正列入领导干部议事日程,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胡锦涛同志《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地进行下去。我们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深刻认识:

  (一)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实现持续发展和维护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

  按照中央决策,我们要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集成各方面资源,实现高等教育发展新跨越,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要实现中央这个战略意图,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集中精力谋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谋的是科学、健康的发展。有的同志顾了眼前忽视了长远,乱收费搞了一点钱,却给学校声誉和发展带来巨大损害,代价太沉重了。我们一再强调“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发展需要规范,规范为了发展。我们要通过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气,强化纪律,保证促进发展的各项政策策略得以落实。

  维护稳定是高校工作中压倒一切的大事。改革大都涉及利益调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在高校以改革求发展,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时候,尤其要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因为任何以权谋私的腐败,包括乱收费行为,都可能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都可能激化干群矛盾、影响内部团结,甚至造成高校不稳定,引发社会动荡。我们有的高校在网络学院、成教学院招生中,大量违规招收学生,对学校正常秩序和政治稳定造成严重隐患,代价很大。高校领导班子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讲政治、讲大局,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高校事业发展到新阶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治理乱收费工作更为重要、更为迫切,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把反腐倡廉作为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团结队伍、优化环境的重要抓手,自觉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二)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教、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这几年高校规模迅速扩大,加上高校筹资来源的多元化,办学形式的多样化,高校资金、资产大幅增长,高校管理跟不上的问题凸显出来。高校案件之所以时有发生,社会不良风气之所以开始在高校蔓延,有外部复杂社会环境影响、社会腐败现象侵蚀和不法分子侵袭的原因,但问题最终还是出在高校内部,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高校内部管理薄弱,对财务、基建、采购、招生、收费、校产、后勤、附属医院等容易出问题的部位,管理缺位、不到位,漏洞很多,引发出一些违法违纪、不正之风、资金安全以及影响稳定的问题。最近公安机关查获一起高校发生的招生诈骗案,一些社会不法中介与内部个别人员勾结,打着招定向生、特长生的幌子,把80多个无招生计划、无入学手续的学生搞进学校,上了近半年的课,学校有关部门竟然不知道。经验证明,越是快速发展,越需要加强管理。教育部党组去年提出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但是一些高校领导对此仍没有足够认识,少数领导对如何履行好管理职责关注不够、精力投入不够。管理落后是制约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抓作风,练内功,促管理,特别重要。严明的纪律、健全的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是炼内功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强化管理、从严治校的要求,遏制高校案件和乱收费问题频发的势头。要认识“松是害、严是爱”,平时不加强管理,等问题出来了,再去管,事业受影响,干部受查处,就太痛心、太可惜了。

  (三)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

目前,高校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高校能不能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握好发展的节奏,各类高校能不能科学定位,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能不能实现统筹协调发展;二是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有没有遵循教育规律、应对复杂局面、拒腐防变、抵御风险、依法治校的能力。问题的核心是领导能力建设,也包括党风廉政建设。

  毛主席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新一轮行动计划确定了高校发展的谋略,现在关键是抓落实。抓落实,要靠高校领导班子心无旁骛、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也要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过硬,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团结奋斗。总的看,高校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是好的,大家兢兢业业、艰苦奋斗,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和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但是,对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列举的十种不良风气,高校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关心、爱护、保护干部出发,纠正不良风气,使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以良好的党风和干部作风带动和促进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

  (四)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

  教育是崇高的公益事业,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涉及千家万户。高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最终要看是否培养出了符合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要求的合格人才,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诚信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也是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承文明的地方,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引领社会风气。如果高校出了腐败问题,也会给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大学应捍卫“教书育人”的声誉,让欺诈和腐败没有市场,让学生有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学习成长的环境。直属高校是高校的“领头羊”,在学校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全国高校和教育系统都有重要带头和示范作用,更应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

  二、探索建立有高校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首要是惩治。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以强有力的手段严肃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采取坚决措施,形成威慑力量,把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要让同志们人人皆知:这就是高压线,这就是不准碰。凡是违法违纪搞腐败的,凡是损害群众利益搞乱收费的,都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严惩。我们要有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因为在高校违法违纪搞腐败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是好的,他们对腐败深恶痛绝,对惩治腐败和治理乱收费是坚决拥护和支持的。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要管党”和“从严治教”的方针,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大学情况的惩防腐败的体系。

  第一,要重视对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教育者要首先受教育,高校教师是教育者,高校的领导干部更是教育者。要教育别人,首先要教育好自己。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但有些人对思想教育、理论学习不重视,甚至反感,认为是老一套。很多跌了跟头、犯了错误的人,最初就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开始的,教训十分沉痛。当前,对高校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增强党性意识。高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理论素养,牢记“三个代表”、“两个务必”,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职业与党的事业的关系,积极把党的主张和意志体现到本职工作中去,把个人业绩融化到党的事业发展中去。我们处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最好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要不辱使命,重要的是肯于吃苦、乐于奉献、为党和国家多做工作。要干事,同时也要干净,决不允许用手中的权力去为自己、为家人谋私利。这是对高校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深刻认识手中的权力是干事业的,用权要慎重,律己要严格。

  (二)要增强自律意识。高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要清楚什么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针对性很强,高校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形成遵守制度、服从管理、严肃纪律的风气。最近,中央纪委强调要下大力气治理几股歪风:一是要坚决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的歪风,二是要坚决制止跑官要官的歪风,三是要坚决制止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的歪风,四是要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歪风。这四个方面的问题目前在直属高校,虽然没有形成风气,但少数高校领导干部也存在值得重视的现象。根据中央上述精神,结合高校实际,针对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党组认为有必要对高校领导干部提出和重申“六不准”:(一)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二)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四)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五)主要领导不准担任社会上经营性实体的独立董事,(六)不准擅自决定学校对外融资或进行股票和风险性债券投资。这些要求,要让全体干部都明白。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要把各种腐败案件的处理情况告知全体同志,用触目惊心的事实教育我们的同志。

  (三)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一般党员要了解条例、领导干部要熟悉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要精通条例。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境界和胸怀,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看成跟自己闹别扭、下级监督看成对自己威信的打击。要认识监督是爱,放松是害。教育部党组,包括我本人,今后都将诚心诚意欢迎高校战线同志们的监督。也希望高校的领导同志,能主动向学校教职员工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对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通过管用、有效的制度和方法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要重视用制度来规范行政行为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本的还是要靠制度。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要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高校的管理水平。高校制度建设当前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缺乏配套,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联系;二是有些制度太软,制度的设计只重实体,忽视程序,缺乏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三是有了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缺乏督促检查。制度建设的滞后是制约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高校应把制度建设放在加强管理的突出位置,用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党内监督条例》中十项监督制度都很重要,都要认真执行。当前结合高校实际,重点强调以下几个制度:

  (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制度。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关系到党对高校的领导,关系到高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是一项基本制度,决不能动摇。这个问题有些高校解决得不理想,影响了班子和队伍团结。问题的实质,还是如何摆正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我们的事业发展很快,高校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需要依靠集体的政治经验和集体的智慧。高校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制。党委领导,不是书记个人独断,书记要当好班长,常委要在常委会上互通情况,把问题摆到桌面上集体决策;校长负责,也不是个人独断,法人是个集合概念,常委会集体决策后,由校长负责领导学校日常工作;集体领导也不是什么问题都经过党委常委会,要“大权独揽”,揽在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中,“小权分散”,常委、副校长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分工“各方去办”。高校常委议事要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中央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个“三重一大”制度有利于防止决策和干部出问题。对重大事项特别是重要干部的任免,讨论要充分,有的还应实行“票决制”。高校中那些有人、财、物独立处置权的院系、单位也应逐步推行“三重一大”制度。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大额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问题。近几年来,一些直属高校为了加快事业发展,利用银行贷款调剂解决了一些经费不足的问题。但在利用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部分高校对贷款的风险认识不够,还贷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高校贷款论证不充分,贷款规模大大超出经济承受能力;有的高校缺乏勤俭办事业的思想,不切实际地依靠贷款铺摊子、上项目,盲目追求高标准。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凡是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的事情,都应按规定主动向党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

  (三)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就是要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从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看,这个制度很重要。当前高校反腐倡廉任务很重,但还有不少的高校领导对此还缺乏认识,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问题,没有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致使有的高校问题不断。在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领导干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执行者,也是领导者,不仅自己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还要敢抓敢管,坚持“一岗双责”和“守土有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格局,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手抓好业务建设,一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认识到,做不好工作、干不出成绩,不能算是称职领导;抓不好班子、带不好队伍,同样不能算是称职领导。高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对签了责任书、却没有很好履行职责、出了问题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否则责任制就是一纸空文,就不可能真正形成大家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

  (四)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教育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高校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建立健全学校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办学中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特长生、定向生考试、录取、收费等行为,杜绝营私舞弊、乱收费现象。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的管理,制定出一套监督管理的办法,依法规范收受回扣的行为。

  第三,重视对干部行政行为的民主监督

  实践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高校是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教职员工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很强,要注意引导好,在高校形成积极倡导监督、正确实施监督的浓厚氛围,提高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整体水平,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高校一些管钱、管物、管人、管考试招生收费以及实质处置权比较大的部门、单位和院系,比较容易发生权钱交易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也要注意重点实施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是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关乎党的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要强化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持高校政治稳定。同时,从严治教,也要求各高校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能各行其是。没有严肃的政治纪律作保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策策略就不能得到贯彻。在高校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要重视这一点。《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这些制度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对高校普遍现实可行,各高校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针对当前高校现实情况,要强调突出抓好以下监督制度:

  (一)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高校现阶段发展的大好形势和我们承担的光荣历史使命,要求高校的领导班子充满活力、奋发向上、敢于负责、从严管理,也要求高校各级干部敬业不怠、能干不庸、廉洁不贪。要达到这样的标准,除了靠教育和觉悟,也要靠监督和激励,要把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群众评议以及奖惩使用紧密结合,形成鼓励干实事的健康氛围。

  (二)积极稳妥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公开、透明是治理各类腐败和“潜规则”最有力的武器。我们要结合校务公开、政务公开,探索在高校招生收费工作中进一步推行“阳光工程”,从明年起招生信息要彻底公开,包括定向生、特长生等招生的计划、过程和结果信息全公开,严格规定招生工作人员个人的权限,建立民主监督的机制,通过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来维护高招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声誉,让人民群众满意。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做好高校教师和人才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政治上充分信任他们,让他们有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一些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包括关系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能公开的都要实行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广大教职员工监督和发表意见的渠道。古人说:“宣则直言至”,通过公开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汇集民智,凝聚人心,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校务公开、双代会的制度也要向规模较大的院系、单位延伸,形成民主治校的风气。

  (三)健全完善谈话制度。现在高校发展快、任务重、摊子大、矛盾多,各级领导干部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即使是一把手也有很多苦恼。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上关心干部,理解干部。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是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做法。要在高校普遍建立班子内部、上级与下级的谈话制度。通过交心谈话,建立起同志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融洽关系。不一定有了问题才谈话,没有问题也可以谈话,了解情况,沟通感情,体现组织的关怀。当然干部有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苗头和问题,更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这是真正的爱护、保护和关心。也要进一步完善部党组、纪检组和人事司负责人与直属高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以及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

  (四)加强审计制度。最近教育部重新修订发布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17号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置独立的机构,配齐配强审计人员,提高审计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预算执行和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各类投资和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也要重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也澄清问题,对有问题的要依法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第一,教育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教育部党组对教育部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认真研究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对直属高校包括全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人事司、直属办、纪检监察以及有关业务司局要加强配合,建立起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重视加强对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部有关司局对全国高校业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导的时候,也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两手抓。

  根据中央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实行统一管理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对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直属高校要继续按照原有工作渠道和方式,接受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各省、区、市教育党工委以及教育纪工委要切实落实对本地所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根据高校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是本地所辖高校党的工作的领导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应认真接受所在省、直辖市党委、纪委及其派出机构--教育(高校)党工委、纪工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及源头治理等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所在省、直辖市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

  第三,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领导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责任

  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校领导班子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责任制带头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行政、教育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要重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

  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组织。高校纪委要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协助党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行“教育、监督、查处、保障”的职能。高校监察处(室)是学校内设的重要部门,要协助校长对校内工作人员实施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维护校规校纪。高校党委和行政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落实中央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精神,在高校逐步落实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并以主要精力从事纪检工作的要求,舍得把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做到机构落实、编制落实、职级落实、责任落实。要重视高校纪检监察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高校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 “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执纪和监督水平,主动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中心工作服务。

  第五,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要真抓实干求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抓与不抓不一样,抓紧与抓不紧不一样。各地、各高校党委和行政要按照中央部署,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治理乱收费工作上,突出重点,层层细化,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完善责任制。

  同志们,今年秋季开学治理乱收费是一个硬仗,在高校招生录取即将结束和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希望各地、各高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落在实处,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经验告诉我们,往往在招生补录阶段和新生报到的时候,容易发生乱收费问题,大家务必高度警惕,确保高校开学不发生乱收费问题。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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