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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认定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园等8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2005年12月14日

国科发高字〔2005〕501号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和新拟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03年以来申请的15个大学科技园进行了初步的筛选。按照《评价办法》,经初选和专家现场评估,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园等8个创新环境好、创新资源聚集、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绩效显著、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大学科技园通过了国家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科技部、教育部决定认定上述8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附后)。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序号

所在地

国家大学科技园名称

依托高校

1

北京

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北京科技大学

2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北京工业大学

3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华东理工大学

4

浙江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

5

福建

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厦门大学

6

山东

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中国石油大学

7

四川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西南交通大学

8

新疆

新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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