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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5年7月24日

  经过大家两天的共同努力,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今天下午就要闭幕了。刚才五位同志代表各小组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各高校都有一些非常好的经验,如前一段时间北大清华两校的改制试点经验,我们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各方面的领导同志,也有一些自身的实践经验,对今后高校科技产业工作是很好的借鉴。

  昨天周济同志代表教育部党组就“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问题”作了主题报告,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同志也作了报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两校改制试点工作作了介绍。部分高校和省教育厅领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介绍了科技产业发展的经验以及未来的工作打算等。今天上午大家又围绕周济同志的报告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对《指导意见》,对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以及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会后对同志们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对会议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同志们一致反映这次工作会议时间安排得很紧凑,信息量很大,开得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教育部,向与会的各位代表,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下面,我着重就这次会议形成的共识,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形成的三方面共识

  我们这次会议形成了一些共识,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认识到推进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高校企业改革与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周济部长的报告,站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整体需要出发,深刻阐述了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增强了大家做好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大家谈到高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以转化科技成果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创办或者参与创办高科技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这是我国高校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必须充分认识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时在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中,也会给我们高校带来更大和更快的发展机遇。

  大家认为,1993年由原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召开的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主要解决了“办不办”高校科技企业的问题。如今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已具有一定的规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由于高校科技企业目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体制不灵活以及种种的不规范行为等问题,既妨碍了高校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又使高校无法规避因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高校经营性资产也尚未建立起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产业的发展,这虽然是发展中的问题,但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校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加以解决。

  在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正确理解、把握规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发展需要规范,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这是辩证的统一关系。规范管理是手段,促进发展才是目的,规范管理是为了促进高校科技产业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发展是主旋律,大家一定要明确发展的主题。高校要始终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旗帜,积极办好高校科技产业。要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道路,一方面紧密依靠高校的人才优势和学科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形成专利、形成产品、形成市场、形成产业,努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另一方面要以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来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实现上中下游良性互动,促进高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明确了当前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大家认识到我们目前高校科技企业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是高校企业中有66%的全资企业,存在日益呈现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高校科技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改变高校作为企业唯一股东的状况,促进企业投资的主体多元化。

  目前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的全面改制工作,涉及到其所有国有企业的改制,高校企业也不例外,这是一个大趋势。通过这次会议,我们明确了现阶段高校科技产业的工作重点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实行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开建帐,分开管理,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我们学校有两块资产,一块是非经营性资产,一块是经营性资产。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将经营性资产从学校剥离,剥离以后,把经营性资产单独组建资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进行运作,并承担对所经营的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责任。要明确学校国有经营型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规避风险,建立“防火墙”。这样如果经营不善,那也只是涉及这部分经营性资产,不会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这也是我们进行规范化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

  第二,尽快对除资产经营公司以外的全资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彻底摆脱因全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给学校带来的风险。高校企业要普遍建立和实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出资额多少、股权大小来进行管理。

  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说是四个方面:(1)要限时完成高校全资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尽快在高校企业中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要尽快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立新型的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3)要规范高校企业的经营行为,致力于提高高校科技企业的管理水平、运营质量和核心竞争力;(4)要规范高校的投资和经营活动,规避学校风险。

  我们这次规范化建设工作也要有所创新,要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来做。《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的目标,就是规范化,是有限目标。教育部党组对此项工作已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要求。我们这次改革工作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强,对我们以后的发展有积极意义。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要调整自身,要变化策略,有利于下一步更好、更快地发展,希望大家积极努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做好这项工作。

  三是高校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产业化新路。

  高校科技产业已成为我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力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通过办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拓展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对高校改革和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在中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是一次重要的创新。

  当然,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大力进行规范化建设,以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道路。要通过高校企业的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一种保全国家和学校利益及规避风险的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学校办企业,使学校资本能进能出,让所得的资金、资产为转化更多的科技成果服务,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渠道,使学校产学研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促进产学研和学校的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利用高校的科学技术优势,通过技术转让,或以技术入股为主,创办高校企业等多种方式来推动高校的成果转化。更好地利用高校的科技和智力优势,主要以技术转移、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成果转化,并在产业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把大学科技园的发展纳入学校产业发展规划之中。在目前形势下,高校应做好三方面工作:

  1.如何因地制宜地、积极稳妥地完成各校产业规范化改革建设任务。要如期、按期地完成教育部提出的高校企业规范化改革的任务。教育部也会努力地争取一些政策,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和大家一起共同把这件事情做好。

  2.如何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在转化高校科技成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的每项内容都和高校科技工作有紧密联系,高校在这些工作中是大有作为的。作为高校科技企业,应该在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起到表率的作用。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还强调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的国家。我们高校有人才、有技术优势,高校的科技企业,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起到带头和带动的作用。

  3.如何更好、更有效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我们高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来转化科技成果,包括专利、技术转让、参股创办企业等。要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这篇大文章做好,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上述三方面工作,第一方面工作是我们高校近期一定要做好的重点工作。第二方面工作是高校科技企业通过改制、转制,富有新的活力和生命力以后要长期追求的目标。第三方面的工作则需要高校的领导同志和全体科技人员共同来努力完成。

  二、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

  这次会后,希望各高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会议结束后,请各位与会代表及时向本单位领导班子传达会议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与会代表,在向本单位全体领导和主管科技和产业部门传达的基础上,要负责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地区所有高校。秋季开学后,各高校要及时组织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学习会议精神,领会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高校科技产业的方针、政策。

  这次会后,根据会议讨论情况,特别是大家在会上提出的一些政策性问题,教育部将组织对主文件进行讨论修改。大家在讨论中提到的一些涉及到教育部权限以外的政策性问题,我们会积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向国务院进行汇报。会议纪要、主报告及会议主文件,将尽快印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与会各高校,便于传达和贯彻会议精神。清华、北大的试点工作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按照部党组的时间要求,我们的时间非常紧迫,大家回去以后,可以把会议精神给各个领导班子进行汇报、贯彻,抓紧开展有关工作。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关系到高校自身的改革与长远发展。为此各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调研基础上,领导小组要尽快部署和启动改革工作,研究确定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加强对所属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改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争取同级财政、国资、人事、劳动保障、工商和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做好高校产业规范管理工作。要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识到高校企业改制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会后我们要将本次会议的情况整理好,向国务院汇报,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与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人事部进行积极的协调,采取更有效、有利的措施。确保在2006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高校产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全资企业的改制、高校投资与经营行为规范、高校企业使用校名规范、高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规范、以及清理、整顿校内二级机构所办企业等工作,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化建设。

  3.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一是各高校要详细制定改革计划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高校产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确保高校稳定。尤其是人员安置问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高校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稳妥处理高校企业的人事关系。改制中富余的事业编制人员应由学校进行稳妥安置,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和高校稳定。要保护学校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的积极性。要特别处理好改革过程中企业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对富余人员问题一定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确保积极稳妥,保证改革的进行和学校工作的稳定。

  二是高校企业改制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精神,确保企业生产和经营的连续性。企业改制过程中,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重组、股权设置等一系列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学校、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好企业的对外合作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高校企业的改组改制,并妥善处理企业改革的各项善后事宜。

  三是在推进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方面高校组建资产公司,划转经营性资产,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经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另一方面高校企业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中介机构对学校各类资产特别是技术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校企业改制,在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规范操作,禁止以权谋私以及违纪违规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高校资产公司对外投资及转让企业股权,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评估、审批、备案等手续。转让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需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相互借鉴,推动工作

  2001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座谈会,初步探索了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化建设,之后北大、清华两所高校进行了规范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此后,一些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在座的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了资产公司。我们这次会上,6所高校和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介绍了他们各自在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化方面的经验。会议还印发了三十多家单位的经验交流材料。希望各高校在这些有益探索和丰富实践的基础上,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各高校和有关部门要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过程中,研讨高校资产公司的组建和运作、对下属企业如何进行管理、如何与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如何为区域经济发展作贡献的经验,制定适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情况方案,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进程,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要突破观念和体制的束缚,在企业组织形式和用人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自己的优势,异军突起,出奇制胜,探索、形成、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新路。

  5.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会后,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高校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06年年底前全国高校完成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指导意见》,协调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高校实际情况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所属高校推进产业规范化建设,并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教育部将于2005年年底、2006年年中、2006年第三季度,分三次组织对全国范围内高校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研讨问题、提供政策指导,确保改革目标完成。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开展逐校督察,直到顺利实现资产剥离、组建资产公司和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等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6.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校科技产业化提供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社会企业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解决高校科技企业融资瓶颈问题。要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教育部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在筹措资金、政策指导、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发展。教育部将积极组织实施“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重点抓好“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和“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网”的建设工作,探索建立高校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服务。

  同志们,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我国加入WTO的严峻考验,面对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产生的巨大社会需求,面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我们要以高度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担负起高校科技创新和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任,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好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各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路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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