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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淑兰同志在全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交流会
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上的总结讲话

  我们召开的这次全国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交流会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在辽宁省、沈阳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会议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对会议的小结

  两天来,我们听取了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讲话,交流了推动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上半年的治理工作和下半年的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会议期间,还专门召开了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局长座谈会。时间虽短,效率很高,收获很大。这次会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领导重视,各方参与。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高度重视教育的行风建设,这次在百忙中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至立同志的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形势,内涵丰富、言简意赅,并对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受鼓舞,也感到责任重大。周济部长的讲话不仅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分析,而且对下半年的治理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主持了会议。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同志还为会议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部际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纠风办和教育厅纪检组的负责同志,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教育局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第二是主题鲜明,准备充分。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国一些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的做法和经验。辽宁省、沈阳市为会议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经验。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市也围绕着会议的主题,认真地总结本地区的工作,为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第三是求真务实、操作性强。与会同志一致反映,这次会议的发言很务实,介绍经验的各单位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想实招、说实话、求实效,扎扎实实下功夫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他们的这些经验和做法是在不断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中积累起来的,可操作性很强,在实践中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家认为是可信、可学、可做,值得认真学习和借鉴。

  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是:

  一是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至立同志讲话的第一个问题是“关键在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依法行政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治理城市义务教育乱收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周济同志在会上两次讲话,第一个问题也是讲要提高认识,在教育局长座谈会上,还特别强调了当前最紧迫的就是要提高认识。大家认为,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城市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成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义务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领导讲话有要求,各地也有经验。所以,我们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交流了工作,学到了经验。会上安排的16个大会发言,各具特色,深受启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借鉴性和操作性。有的同志表示,回去之后有些事情就可以马上做起来,过去担心的一些事情,通过这次会议也都迎刃而解。比如,一是担心均衡发展把好的学校拖垮。沈阳的经验告诉我们,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填谷追峰”,水涨船高。二是担心教师流动会影响专业发展的问题。沈阳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教师的流动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一颗好的种子在哪都能发芽”。

  从各地的经验看,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很重要。各地的这些经验可以概括为“提高认识是前提、政府投入是核心、统筹规划是基础、政策导向是关键、狠抓落实是根本、社会支持是保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作借鉴,同时还要不断地深化、丰富和完善,有针对性地推动治理工作,以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通过学习至立国务委员和周济部长的讲话,我们解决当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对每一个孩子负责。同在蓝天下,让所有的孩子共同进步。

  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收费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对此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实事求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方面政策的原因,对城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做好规划,力争尽快取得成效。

  二、上半年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及时部署,快速起动。今年初,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今年工作的四个重点:一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探索解决城市择校乱收费问题,我们这次交流会就是积极探索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三是继续清理改制学校,规范改制学校的收费行为;四是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建立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这四项任务在今年1月份就进行了部署。

  (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局良好。今年春季开学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推行。为把此项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大事办好,2007年中央财政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共245亿元已全部下达到省,惠及全国45万多所农村中小学、1.48亿农村中小学生。春季开学后,教育部、财政部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对中部9省新机制落实情况逐省进行督查(春季前已对海南检查过),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政府分担责任明确。各省在加强资金管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行“校财局管”,加强督导检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总的来看,新机制开局良好,运行平稳。

  (三)开展春季开学后教育收费大检查。今年2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在春季开学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地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一次普遍地自查自纠、检查和抽查,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从上报的情况来看,本次抽查和检查率达60%。陕西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学校、随机抽查”的办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做好“五个一”工作。

  (四)加强分类指导。从全国看,各省、区、市情况差别很大,有的是教育大省,情况相对复杂,治理难度大;有的是过去积累的问题相对较多,治理任务较重;也有的是工作力度不够,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体现分类指导,在3月份我们组织了北京、河北、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和四川等十个省的教育厅主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和纪检组长,在河南郑州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举报数量相对较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有偿补课问题,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我们这次会议做了很好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对于那些举报数量不多,工作做的确实比较好的省份,在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可以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常规管理。

  (五)清理整顿改制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七部委治理工作安排,去年全国各地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从今年开始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年多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宁、上海、天津、浙江等省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工作,基本完成了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创造了好的经验。黑龙江省、陕西省按照“四独立”原则,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他省、区、市也在政府的领导下,正在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各地在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同时,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贵州、江西、新疆等地组织力量,对“一校两制”、“校中校”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决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我们觉得这也是很好的做法。

  (六)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贵州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坚决纠正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少数义务教育窗口学校、示范学校的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采取九条措施,切实加强了招生广告的管理;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八条禁令”治理违规办班收费;江西省上饶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治理有偿补课工作列为学校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广西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物价局对各出版社申报的教材价格逐一审定把关,并上网公示。

  另外,上半年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安徽等省都专门召开了促进均衡发展方面的会议,天津、河北、辽宁等省市还出台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文件,特别是河南省还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文件。

  (七)创建示范区县活动又有新进展。截止到五月底,全国共评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451个(含正在公示的57个),占全国区县总数的16%。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教育收费政策,各地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行风热线、民心网和群众评议学校的工作在吉林、云南、上海、河南、辽宁等地正在深入开展,各地的教育和纠风部门联合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咨询宣传活动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半年来,各地教育、纠风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从总体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当前教育乱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行后,仍有个别地区、个别学校存在一些不规范收费行为。今年1至6月份,教育部监察局办理领导批示件9件,涉及到33个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有18件,占54.6%;部分属实的有12件,占12.1%,真正与事实不符的只有1/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收到的举报也很多。因此,我们对形势还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是大中城市义务教育的择校乱收费、有偿补课、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的举报比较集中。另外,还有改制学校问题,在这次会上没有进行深入地研究。希望大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专题研究,认真负责地抓紧解决。

  三是关于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以及报刊摊派等问题。这些问题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关于下半年工作

  关于下半年的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和周济部长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希望各地认真按照领导的指示要求,把这方面工作做好。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各省实际贯彻落实。各省份一定要传达好这次会议的精神,理解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至立同志的讲话,要认真向省里领导汇报、认真传达,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各地可以由易到难,从局部开始做起,现在能做的就先做起来。周济部长昨天在教育局长会上讲的非常明确:一是解决好认识问题;二是解决投入问题;三是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四是加强教师流动;五是研究改革的政策和策略问题。

  希望各地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增强紧迫感,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问题摆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上来,尤其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走在前面。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出成效。

  (二)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推行。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效,但是,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经费保障水平还很低,现在只是基本上解决了生存问题,在个别地方还出现教师的实际收入下降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待遇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才能稳定好。沈阳的经验告诉我们,第一步就是解决教师的津补贴,做到在区域内基本平衡,流动起来就没有障碍和困难了,这个问题不解决,教师流动就相当困难。

  同时要向教育部门讲清楚,遇到困难找政府,不要找老百姓。要形成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通过政府责任到位解决困难的机制。如果我们在一些具体事情上发生的问题过多,就可能影响全局,直接影响到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成败。因此,各地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

  (三)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去年以来,对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从总体上看,各地都做了许多工作,有一些地方已经做完了。但是,从调研的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省市在观望、等待,至今没有具体行动,甚至还没有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所以,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工作,特别是改制学校比较多的省份更要抓紧研究,推进这项工作。有关部门在学校改制问题上,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快提出规范性的政策,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四)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今年考生人数过千万,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高考基本平稳,招生录取工作在即。各地高校一定要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高招特别敏感,时间正好在8、9月份,大家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是很艰巨的,特别是下半年高校的收费不准出现新的收费政策,不准提高标准等等,大家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五)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两年来,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目前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评出的示范县,占全国区县总数的16%。应该说这个比例不算高。各地严格坚持标准是对的,但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后,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了治本的基本保障,只要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达到示范县的条件并不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特别是前面提到的工作成效较好的那些省份,评选的比例还可以更大一些,这样,有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们考虑在省、区、市评选规范收费示范区县达到一定比例后,可以适时地推出评选教育收费示范的省、区、市工作。上海的示范区县占42%,宁夏占52%,山东占32%,其余的都是10%、20%几。因此,希望各省市以开展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进一步地推动教育收费能够不断地规范化、制度化。

  下半年治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城市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已列入治理的重点,这给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秋季开学是教育收费的重要时期,所以,同志们一定要慎之又慎,细致工作,确保今年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夺取治理教育乱收费攻坚战的新胜利,为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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