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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 教育部 国家民委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9年8月20日

教思政〔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民宗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各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各民族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各民族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加强民族团结,事关实

  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学校全面、深入、持续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去年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策划组织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加紧对学校的渗透,与我争夺人心、争夺青少年,充分暴露他们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的险恶用心,充分说明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学生的心中,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立足当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精心准备、精心部署,在今年秋季开学后立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着重进行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讲充分,把乌鲁木齐“7•5”事件的性质和危害讲清楚,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讲透彻,引导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稳定压倒一切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

  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抓住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重要环节,把教育活动开展到每一个班级、覆盖到每一个学生。要组织学习《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结合“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增加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结合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在秋季开学之际上好民族团结教育第一课;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组织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队)日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报告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开展各族师生互访,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各族师生相互学习、共同进步。高等学校要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适当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增加讲授课时,在“形势与政策”课中集中安排不少于3学时的民族团结专题教育;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为学生作民族团结的报告。注意做好穆斯林留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当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利用暑期时间,集中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全员培训,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对各族学生进行心理抚慰。秋季开学后专门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对全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其他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内地各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内地有民族班、预科班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特点和实际,结合学生返校的思想动态,把“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抓实抓好。

  三、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中小学要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思想品德类课程的框架内,在小学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在初中进行民族团结常识教育,在高中阶段进行民族团结政策教育;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高等学校要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形势与政策”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有关课程的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民族院校要专门开设民族团结教育有关课程。

  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和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和学习辅导材料。将民族团结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考、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水平,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充分运用多种形式、途径和方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学生思想情况,因时因地制宜,注意综合运用各种民族团结教育方法和途径,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中小学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体验活动。高等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学生通过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族地区的发展变化,积极投身民族地区的生产建设;邀请各级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定期为师生作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形势报告。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聘请各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担任民族团结教育的工作顾问和校外辅导员,促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切实强化对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工作,作为一项关系长远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周密细致地做出安排。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做好充分准备,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今年秋季开学后,迅速掀起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热潮。要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民族团结教育网络,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要关注社会舆情和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评估民族团结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各族青少年学生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地各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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