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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1〕5号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是对全国统一高考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对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保送生的招生工作也受到了不正之风的严重干扰,出现了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徇私舞弊,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
了规范保送生招生工作,杜绝不正之风的干扰,200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将按照“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精神进行。现将200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院校

    经我部批准有资格招收保送生的高校,2001年均可按本通知要求招收保送生,未经批准的高校不得招收保送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可自行确定本地区、本学校停招保送生。

    二、招生规模

    200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总规模不超过5000人。

    三、保送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保送生资格: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和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各学科竞赛的名称是: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3、全国高中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
    全国学科竞赛的名称
    1、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暨冬令营;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
    (三)根据原国家教委教基〔1993〕9号文件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根据外语院校及其他高校外语系、专业历年来在有关外语中学(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实际情况,仍确定下列外语中学(学校)各语种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各校推荐保送生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这些学校是:天津、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外交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
贸大学等5所外语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四、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继续执行。

  五、工作程序

  (一)招收保送生的高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收保送生的来源计划(包括专业及拟联系的中学),并于4月底前通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及有关中学。招收保送生的来源计划,应列入国家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二)推荐保送生的中学应于5月上旬以前将保送生的有关材料直接寄给有关高校。
    (三)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在中学推荐的基础上,负责对保送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保送生录取与否,由高校确定。
    (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普通高中毕业考试(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之后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工作应于6月中旬以前结束。
    (五)保送生被高校录取后,录取名单应在其所在中学张榜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在省级媒体上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送生名单。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在保送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于7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招收保送生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我部备案。
    (七)从2001年起,取消保送生的综合能力测试。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中学,必须对保送生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严肃纪律。要从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的高度,认真负责地做好保送生工作。中学不得推荐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学生给高校;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学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严格按条件进行审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违规录取的保送生坚决清退。严禁在招收保送生工作中乱收费、高收费和“双轨制”收费。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的高校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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