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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2年“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02〕15号

  根据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普通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今年全国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共24所,其中“黄”牌学校17所,因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7所。按照有关规定,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在校生规模不得扩大,请有关单位在2002年招生计划安排、执行过程中予以落实;对因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的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高等学校的投入,防止不顾办学条件实际,片面追求扩大招生规模,以确保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一、本科院校(2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蚌埠医学院              安徽省

  惠州学院               广东省

  二、专科高职院校(15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

  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山东省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

  湖南计算机专科学校          湖南省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省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省

  昆明大学               云南省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省

  △因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的高等学校名单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市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天津市

  哈尔滨学院             黑龙江省

  桂林医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海南省

  西安工业学院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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