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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周济部长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教监〔2003〕1号

  教育部于3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会上作了题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从严治教,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要讲话,现将周济部长的讲话印发你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高举从严治教旗帜,狠抓落实,坚决遏制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切实抓出成效。

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从严治教,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
――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3月24日)

教育部部长 周济

      

同志们:

  今年2月,中央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2003年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务求抓出实效。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教育部今天在这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下面,我就如何切实做好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乱收费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 

  对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工作,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非常坚决。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治理的措施。2000年,教育部专门成立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乱收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部署;自2000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每年都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收费审批程序,稳定收费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禁止一切乱收费现象。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试行“一费制”。2002年2月,三部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再次发出通知,调整了“一费制”的收费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5月,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学校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以增强收费的透明度;8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月,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严厉禁止高等学校招生违规收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治理中小学和高等学校乱收费问题。与此同时,各地亦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政策和规定。 

  近年来,绝大多数地方都高度重视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大了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2002年,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共组成1.7万个检查组,共检查14.5万所小学、4.1万所初中,查出各种违规收费4.2亿元,清退3.5亿元,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经过各级价格、财政、监察、教育等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学校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一费制”的实行,对规范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拥护。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乱收费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工作跟不上;二是要求实行“一费制”的地方,有的并没有认真实行;三是少数地区不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地方的基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擅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一些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代收各种费用和向学校摊派费用的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监督、查处不力。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治理。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应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要克服“信心不足”的畏难情绪、“治理多年了”的厌战情绪,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产生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十分复杂的,应当从治本和治标两方面同时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关于“治本”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已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这些治本之策正在逐步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办学方面尚存在诸如经费投入不足、拖欠教师工资等种种问题和困难。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经费投入不足与收费的关系,不能因为工资欠发、学校公用经费紧张、危房改造资金不足就转而向学生多收费。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忽视或放松对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工作,更不允许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做好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

  今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坚决刹住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努力实现学校乱收费的案件数量下降、乱收费金额下降的目标;逐步完善治理乱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治理学校乱收费的重点:一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坚决落实“一费制”,二是在城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为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03年中小学收费政策继续保持稳定。2003年,全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规定全面实行“一费制”。在贫困地区农村的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这项措施自2001年开始迄今已经两年了。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在所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小学和初中实行了“一费制”,但是也有少数地方只在部分国贫县实行了“一费制”,有的国贫县只选择了部分乡镇进行了试点。2003年各地都必须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不实行。同时,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

  3.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掌握、具体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招收择校生的人数占本校当年录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择校费用;不得擅自招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各个学校自行其事,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对招收择校生的高中,各地在安排财政拨款时,要视择校生收费收入适当调整拨款金额,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教育审计部门在每年招生结束后要对择校收费的学校进行专门审计。

  4.严厉禁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各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畅通的渠道,接受学校、学生及家长对搭车收费和违规摊派费用的投诉,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因摊派和搭车收费影响学生入学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要协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5.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小学和初中按规定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加强与社会沟通,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今后,哪个地方出现了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收费的巡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设立学校收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一定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为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乱收费现象,针对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9.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加教育经费,缓解学校经费紧张的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优质高、初中学校的招生规模,同时,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尽量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同时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要采取资助措施,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0.加大宣传力度,使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收费标准,澄清社会上一些人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在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的收费问题。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高等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在严格、科学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实行按成本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一些普通高等学校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并借机高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同志们,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努力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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