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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追授石秋杰同志
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2〕83号

2012年 12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局):

  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石秋杰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石秋杰,女,汉族,1963年8月生,辽宁锦州人,硕士学位,生前系南昌大学理学院化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在20年的从教生涯中,石秋杰坚持与病魔抗争14年。她恪尽职守、精心育人、科研创新、忘我工作,用忠诚和信念践行了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了为人师表的光辉典范,展现了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先后获得第二届江西省道德模范、江西省教书育人楷模等称号。2011年5月,石秋杰因病逝世。

  石秋杰的先进事迹,令人震撼、催人奋进,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是全国教育系统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追授石秋杰“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石秋杰为榜样,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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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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