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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
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环办〔201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教育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根据《环境保护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环发〔2012〕113号)要求,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首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经环境保护部、教育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北京教学植物园等80个单位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希望获得首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共同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为各地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首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doc

来源:环境保护部收藏
(责任编辑:聂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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