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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追授张伟同志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社部发〔2014〕31号

  近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张伟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张伟,男,汉族,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河南省郸城县秋渠一中校长、历史课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先后被评为“郸城县十佳校长”、“周口市优秀教师”、“周口市优秀校长”、“河南省优秀教师”。张伟同志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20年如一日辛勤工作在农村教育第一线。他视事业如生命,把学校当家庭,去世前两小时还在学校值班巡视;他心系师生,无私奉献,特别关心农村留守儿童,自己过着十分清贫的生活;他改革创新,奋力拼搏,带领全校教职员工将一所农村薄弱学校建成全县优质学校,创造了办好农村偏远地区教育的成功范例;他用自己的一生践行着焦裕禄精神,被广大师生和群众誉为“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2014年3月17日,张伟同志在工作岗位上因过度劳累引起突发脑干出血,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2岁。

  张伟同志是教育系统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典范,是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追授张伟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张伟同志学习,学习他献身教育、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艰苦奋斗、迎难而上的精神追求,学习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学习他扎根基层、淡泊名利的高尚品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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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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