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委〔2014〕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是教育部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是国家和教育部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加快建设高水平“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根据教育部科技委的职能定位和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现启动第七届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部构成
第七届科技委拟由12个学部组成,即:数理学部、化学化工学部、材料学部、信息学部、生命与医学学部、农林学部、地学与资源环境学部、能源与土木建筑水利学部、机电与交通学部、空天与海洋学部、管理学部、国防科技学部。
二、学部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问题和重大改革政策的顶层设计;
2.组织和协调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
3.拟订高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等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高校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4.组织参与科普工作和能力建设。
三、学部委员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德才兼备、治学严谨,办事公正,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应是战略科学家或战略管理专家。具备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能够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参与国家科技发展顶层设计。优先推荐:两院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总体专家组和主题专家组成员,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任务承担者,“97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首席科学家,“863计划”专家委员会成员、主题专家组成员、首席专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管理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等。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参与科技委各项工作。非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院士一般不超过70岁。
四、学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1.有关单位应按科技委下发的名额限额推荐,你单位推荐学部委员候选人 名,请填写《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2.有关高校应从本校的优势学科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较多的高校,所推荐的候选人在学科领域和年龄上应合理分布;985高校适当择优推荐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中负责学风建设工作的主任,以组建学风建设委员会。
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应优先推荐主管科研的厅局级管理专家进入管理学部。
4.科技委遴选结果经主任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聘任并颁发证书。
五、其它事项
1.《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上 “候选人信息”需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 http://stmp.moe.edu.cn/user!logout.do网上提交,账号和密码为各单位科技处(科研部)登录此平台的账号和密码。
2.推荐的纸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以邮戳为准);网上提交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至11月11日(星期二)24:00。逾期不予受理。
3.各单位请将纸质《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和《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2)各1份,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特快专递到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单位名称命名,用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kjw6933@moe.edu.cn。
4.各单位落实1名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请将其有关信息填写到《第七届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候选人统计表》上。
5.通知及附件可在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下载。
教育部科技委网站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719/index.html
6.联系人:李杰庆 朱小萍
联系电话:010-66096933 18513209350
联系地址: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南楼419),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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