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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5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4月1日

来源:财政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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