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提取
政策依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外留〔2007〕46号);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
条件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
曾交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保证金的人员
办理程序
(文字说明和流程图)
1. 留学人员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
2.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上填写回国信息、留学成果、本人银行信息(限留学人员本人账户;银行信息含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开户行应具体到某个城市的某个支行或分理处)等内容。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核准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专设的“留学人员保证金存取处”划转至留学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见“办理程序”。
办理部门和办理地点
国家留学基金委保证金存取处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承诺时限
见办理程序
咨询/投诉电话
010-88395764、88395714,传真:010-88395790
收费内容
无
收费标准和依据
可否通过网上在线办理
是
办理单位网址
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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