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燕:
你向我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部依法受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向你进行邮寄送达。
因地址不详,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部,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教育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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