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同庆: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后作出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教复通〔2017〕26号),并向你进行邮寄送达。
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本机关。本机关多次尝试通过申请人预留的电话号码与申请人联系,因电话长期无人接听,且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教育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10-66096440
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