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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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