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1998)

在党的十五大精神鼓舞下,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忠于职守,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大批模范人物。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以高尚的师德和显著德工作成绩,为全国教育系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们师全国教育系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在今年的抗洪救灾斗争中,灾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英勇奋战,保卫家园,护校护生,做出了重要贡献,又涌现出一批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先进典型。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人事部决定授予王祥松等713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授予陆玉团等84名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谦虚谨慎,发扬成绩,不断前进,再立新功。

教育部、人事部号召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向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习。要以他们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努力和创造性地工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为科教兴国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  
1. 98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xls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