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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89年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学要的人才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系统也涌现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他们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在教书育人的实践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他们品德高尚,忠于职守。他们是我国教育战线上的优秀代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决定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19775人,其中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475人,并颁发奖章和证书,以资鼓励。

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全国教育工会要求教育战线的同志向这些优秀代表学习。同时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前进,并且和广大教职工一道,坚决按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 
1.89年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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