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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正确路线的指导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经过拨乱反正,得到了恢复和加强,各地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在各级党政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各地涌现出一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德育工作,在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与经验,  推动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家教委决定表彰115个德育先进集体和1000名德育先进工作者,并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国家教委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前进。同时,希望全国的各类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向他们学习,在德育工作中,坚持改革,不断探索,努力创新,把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为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一代而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

附件 
1.88年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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