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普法“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地方省(市、区)厅(委)推荐,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或个人作为全国“六五”普法表彰先进集体或个人:
一、 先进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厦门大学、重庆市徐悲鸿中学校
二、 先进普法办
北京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模范个人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巡视员 李瑞阳
四、 先进个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马俊萍
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贾德忠
盐城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必清
广西玉林高级中学副校长 谢悦兴
洛阳市东升第二中学校长 胡承勇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教师 朱志川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唐元小学校校长 彭训武
五、 先进工作者
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石光华
贵州省毕节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龚才华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4日至30日。
如对上述候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联系教育部普法办,并提供具体依据、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7283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法司(教育部普法办)
邮 编:100816
电子邮箱:fzb@moe.edu.cn。
教育部普法办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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