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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陕西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多措并举,努力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陕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多次印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法治教育的有效合力。省教育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与省委普法办和公、检、法、共青团等部门配合,建立有效机制,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方案,每年列支普法宣传专项经费70余万元,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督导,保障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和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也都成立了专门机构,建立起有效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依法治校

  一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我省以“一章八制”建设为重点,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章”指大学章程,“八制”是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高校“一章八制”建设推进会,分管副省长出席并讲话。目前,我省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已建立完善,已全面完成省属公办本科、高职院校章程建设任务,70所高校制定或修订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财经委员会制度除个别高职院校外也都已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正在积极推进中。去年,对高校“一章八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同时,省教育厅还印发了《关于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关于在高校试点建立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校都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代理诉讼仲裁、处理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4所高校开展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的试点,为全省高校积累经验。

  根据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要求,我厅及时取消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事项,同时对《陕西省中小学章程制定办法》进行修订,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管理方式,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举办市县(区)教育局长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与依法治校培训班,邀请教育部政法司领导作专题报告,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在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目前,全省中心小学以上的中小学均已配备专(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调解法律和民事纠纷、维护学校和师生权益、做好安全工作。法治副校长在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制定《陕西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将依法治校示范评选和认定下放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多方施策,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系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做好青少年学生、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通报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200个和先进工作者78名。“六五”普法终期,我省教育系统1个单位和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6个单位和4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省委普法领导小组表彰。同时,认真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清单和任务分解方案,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七五”普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去年,我省几项大的教育法治宣传活动成效显著。一是按照教育部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了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大赛陕西赛区的初赛和复赛,选拔5名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取得高中组全国总冠军,小学、初中组两个一等奖,高校组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和五名优秀指导老师奖的佳绩。陕西代表团载誉归来时,省教育厅举行了简朴热烈的欢迎座谈会,王建利厅长出席并讲话。二是与省委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活动作出安排,并联合举办了为期一月的“陕西省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活动。三是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西安中学晨读宪法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安东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领读宪法。四是省教育厅联合公、检、法部门,组织开展了“百名律师”进校园活动。五是举办了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专题报告会,邀请教育部法制办领导作报告,西安地区各高校和厅机关干部200余人听取。

  我们充分借助新闻媒体、教育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对上述活动做了大量宣传报道,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

  (三)在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我省从2013年起将义务阶段法治教育课纳入财政保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结合实际,采取自编教材、选用教材的办法,以思品课、政治课教师为主,开设法治教育课,基本做到了“四落实”。

  (四)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省教育厅联合公、检、法部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监狱、劳教所、青少年法庭等法治教育基地,每年组织学生参观,对其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建立重点青少年信息共享平台、初中毕业生跟踪管理及家庭、学校、社区有效衔接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等,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各地各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做到了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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