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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虚实结合 全面推进浙江依法治教工作

  依法治教工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我省按照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的相关要求,通过提升法治意识、健全规章制度、培育法治文化等方式,全方位推动依法治教工作走向深入。

  一、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

  依法治教的关键是教育系统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认识和意识问题。2016年暑期,我厅首次以“依法治教”为主题召开设区市教育局长读书会,专题研究了依法治教工作,提出了推进依法治教的重点和思路。同年9月底,又召开全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座谈会,全省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及法治部门负责人齐聚浙江金华,共同研究如何推进和落实依法治教工作。会后专门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作了部署。

  自2016年8月3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领导班子“法治微课”制度,即每季度一次在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之前,抽出半个小时左右时间,请法学专家讲解一部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互动交流。这样既有利于集中研习法律,营造学法尊法用法的风气;也有利于在联系实际中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二、 扎实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为把此项工作抓实做好,我厅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制定了具体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针对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学生这两大普法重点对象,我们的工作也围绕“宪法教授讲宪法”和“全省青少年宪法主题演讲比赛”两条主线展开。我们邀请了省内四位在宪法学研究及宣讲有专长的中青年学者组成了我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讲师团,通过接受各地各校预约,采用送法到校的方式为各地各校宣讲宪法。自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7日,讲师团成员分别为丽水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等7校的领导班子及部分师生作了宣讲,反响热烈。

  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活动的形式,让青少年学生进一步感知宪法。我们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当地比赛的基础上按小学、初中、高中组别各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级遴选。我们还请设有法学专业的本科高校择优推荐一名学生参加高校组的省级遴选。在各地各校推荐基础上,我们通过优中选优,组成了浙江代表队。在京比赛期间,我省代表队发挥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精神,4位选手有3人进入复赛,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吕林静同学更是取得高校组全国总冠军的佳绩。12月2日上午,在部里举行的宪法日活动上,时任副部长郝平同志为吕林静等4位获全国总冠军的选手颁奖。之后,吕林静等同学又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为全国学生作宪法主题讲演。

  三、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

  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规范办学的“宪法”,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础。依法治教落实到学校层面就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校的“法”,除了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学校的“自治法”也十分重要,这“自治法”就是学校章程。目前,我省公办高校已完成章程建设任务,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更加关注章程的执行问题,努力使章程“有用”。2016年,我省专门就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执行机制出台了意见:一是要求在门户网站或校内显著位置公开章程,接受社会对学校遵章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学校要根据章程确定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研究确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使学校发展轨道不因领导人的变更而轻易变更,使章程成为办学治校的准则和规矩。三是要按照章程载明的规定,健全校内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四是要以章程为统领,全面开展校内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于章程中未具体规定或细化的规则和程序,应通过新制订规章制度等方式予以明确和细化。五是要推进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校内治理关系,逐步推动高校管理重心下移,增强院(系)的办学活力。六是建立章程执行情况监督机制,校长将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向教代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教代会要对校长执行章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各高校要明确章程执行情况异议受理机构,接受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执行章程情况的监督或投诉。对于学校不依章程办学的行为,师生和社会各界可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尤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执行章程的典范,坚持依章程管理学校,落实章程载明的办学自主权,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事务的直接干预,努力为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通过法治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改革,破解教育难题

  这些年,我省教育系统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诉求。以法治方式保障公平。认真做好“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的文章,不仅全面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县域基本均衡,更重要的是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坚持法治精神,坚守法律底线。全省取消了高校的“点招”,大幅度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行为,规范了高校转学行为,对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儿童少年、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就业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采取特殊政策。

  法治与改革,是鸟之双翼、车之两轮。要把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同时法治要为改革保驾护航。我们在推进依法治教的同时也力大推进深化改革,通过改革落实依法治教的要求。落实《教育法》“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要求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方针,积极主动地推进深化课程改革,倡导和落实选择性教育思想,努力保障每个受教育者能够获得最好的成长成才空间。依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师制度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夯实了浙江教育现代化的基础。

  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重点是把规范办学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标志,不断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和约束。花大力气抓中小学“减负”工作,减负成效逐步显现。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公办义务教育“零择校”。

  五、积极培育校园法治文化

  从2014年开始,我们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校从环境文化逐步向课程文化、制度文化建设迈进。我们要求高等学校充分挖掘办学历史中传承下来的优秀传统,深入解读学校章程中明确的校训、校标、校歌等学校标识的涵义,积极打造具有个性特色和理想追求的学校精神,使之成为校园文化的灵魂。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要充分反映办学品质,体现育人宗旨,合乎校训精髓,使文化育人功能更为持久、深入。要求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法治实践,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有关依法治教,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推进依法治教过程中,我们仍然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部门对高校的管理仍然比较任性,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依旧较多,让学校疲于应付;政府和学校共同遵守学校章程还缺乏强有力的约束,等等。这些短板,有待于我们通过深化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结合等改革措施加以完善优化。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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